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所得税15%优惠政策,也同时享受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政策吗?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本通知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规定,本文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符合税法规定且选择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时,就税前扣除的折旧部分计算加计扣除。
因此,若符合上述文件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可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符合税法规定且选择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时,就税前扣除的折旧部分计算加计扣除。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 08-19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变化及初审要点
- 06-06高新技术企业“回头看”行动,什么问题出现的最多?
- 04-28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双软企业认定区别
- 04-2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不通过申诉注意事项
- 04-24高企评审不通过的原因类型与申诉策略
- 04-2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根据评审意见报告分析未通过的原因种类
- 04-22省外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如何办理搬迁手续?
- 04-09无锡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清单
- 03-15济南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移办理流程
- 03-11高新技术企业委托研发费涉税问题汇编
阅读排行
推荐教程
- 02-12高企认定中“企业成长性”的特殊计算方式!
- 08-2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否要求每年研发投入都要达到规定比例?
- 05-26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人才引进落户上海
- 04-16研发费用三个归集口径的比较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费用归集详解
- 06-05高新技术企业三表研发费该一致吗?
- 07-12高新技术企业需填报的统计报表
- 08-23高企认定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 02-01高新技术企业火炬统计报表填报流程
- 09-09高企认定对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的中介机构有哪些要求?
- 09-01受到环保部门处罚,是否影响高新企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