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如有高企申报、高企迁移、高企贴息需求的企业/中介机构,欢迎电联:15915898572(同微信)
企业资质服务

高企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 主页 > 高企新闻资讯

2024年成都市各区县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汇总

时间:2024-02-19 09:22:16|栏目:高企新闻资讯|点击:
  •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 商标注册

2024年成都市各区县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汇总

成都市:对于首次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市和区(市)县原则上对每个企业给予30万元的奖补,其中市本级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补;对于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市和区(市)县原则上对每个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补,其中市本级给予5万元奖补。

天府新区: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原则上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补

高新区: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重新认定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锦江区:对上一年度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市、区给予每家企业30万元奖补,其中区级一次性奖补15万元;非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区给予最高10万元奖补,其中区级按上年度区级实际经济贡献的100%,给予最高5万元奖补。对新迁入本区且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资助

青羊区:对首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非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金牛区:对首次通过省科技厅认定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再次通过省科技厅认定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武侯区: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给予 20 万元补助

成华区:经省科技厅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再次认定的给予5万元奖励

龙泉驿区:对首次认定通过和新引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15万元奖励,对非首次认定通过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

青白江区:对上年度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15万元一次性补助;对上年度重新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

新都区:鼓励区内企业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首次认定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 15 万元补助。对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5 万元补助

温江区:新获批(含有效期内整体迁移至温江区)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双流区:对首次认定通过和新引进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补助,对3年后重新认定通过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对首次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2万元一次性补助

郫都区:对上年度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15万元一次性补助;对上年度重新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

金堂县:对上年度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上年度重新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

大邑县:对上年度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

蒲江县:对上年度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上年度重新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

新津区: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20 万元补贴,再次认定的给予 5 万元补贴,对认定为成都创造领军企业的,给予一次性 100 万元奖励

都江堰市:对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扶持,首次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补,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补;对当年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对科技型企业的研发投入,给予研发投入新增部分的2%,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资金支持

彭州市:对科技型企业上年度科技创新投入经审核后,给予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费用1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给予其它科技型企业研发投入费用5%、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

邛崃市:对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称号的食品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补助

崇州市:对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称号的食品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补助

上一篇:2024年重庆市各区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汇总

栏    目:高企新闻资讯

下一篇:2024年福州市各县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汇总

本文标题:2024年成都市各区县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汇总

本文地址:https://www.gqrdw.com/news/5619.html

高企新闻资讯 | 高企申报教程 | 高企材料下载 | 高企奖励政策 | 高企申报通知 | 高企认定名单

重要申明:本站所有政策文件、认定文件均来源于政府相关网站,然政策具有时效性,如不清楚是否最新政策,请咨询在线客服或当地相关部门。

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任何非本站因素导致的法律后果,本站均不负任何责任。

联系QQ:1123162087 | 邮箱:1123162087@qq.com

Copyright © 2022-2025 潮盛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版权所有粤ICP备2022013427号

本站总访问量次 | 本站访客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