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如有高企申报、高企迁移、高企贴息需求的企业/中介机构,欢迎电联:15915898572(同微信)
企业资质服务

高企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 主页 > 高企新闻资讯

2025年开始,这类企业将无法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时间:2025-02-07 11:27:26|栏目:高企新闻资讯|点击:
  •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 商标注册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中有一些硬性条件,在以往的认定中,各个省市都比较宽容,即使有些明显不符合国家高新领域的企业,也勉强让通过了认定。但是自2024年起,这类企业只要不符合其中一个条件,就直接pass,今天就给大家罗列一下这些硬性标准,以便大家有的放矢,顺利拿到国家高新。  

2025年开始,这类企业将无法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哪些企业无法申报国高认定? 

一、成立未满一年以上的企业。 

二、注册地不在中国大陆的企业。 

三、不是国家重点支持八大领域内的企业【例如: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四、上年度销售收入为0的企业。 

五、近三年没有任何知识产权授权的企业【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 

六、未进行相关的研发和技术创新活动,没有研发费用支出的企业。 

七、没有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的科技人员或科技人员占比较低,不足10%的企业。 

八、无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或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占总收入比例低于60%的企业。 

九、有其他有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一、年限: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是指企业须注册成立365个日历天数以上。且近一年没有重大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二、知识产权

软著15个左右或1个发明专利加6个软著或实用新型搭配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规划);与主营产品(服务)相关联。

三、上个年度有收入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同期总收入的比值为60%以上。 

四、企业科技人员占比是企业科技人员数与职工总数的比值为10%以上。 

五、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占比是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值为:

近一年销售收入≤5千万元,比例为5%以上;

5千万元<近一年销售收入≤2亿元,比例为4%;

以上;近一年销售收入>2亿元,比例为3%以上; 

材料准备方面容易产生的误区 

一、领域方面

目前新版管理办法不以终端产品论!重点考察现实产品功能的核心支撑技术! 

二、筛选性指标产品(服务)

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重要否决指标,可一目了然的看出公司的主营范围。

如企业经营范围中不含研发、技术服务等描述,仅为代理销售、加工一类,一般在专家评审中这类企业的材料会重点检查。知识产权与主营业务产品的关联性同样是专家评审的重要考核指标,如生产的某类普通产品仅有生产线方面的工具性质实用新型专利,存在对高新产品的支持度明显不足。 

四、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八大领域)

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五、成果转化

技术含量不高,缺乏可靠佐证,内部管理混乱,知识资源流失。

六、评价性指标

科技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是高新技术企业的核心能力(满分30分) 

七、每年转化5项以上;同一科技成果分别在国内外转化的,只计为一项;同一科技成果转化为多个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等的,只计为一项。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材料

企业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至认定机构,并向认定机构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二)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三)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等相关材料; 

(四)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五)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六)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七)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八)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上一篇:重磅!2025年以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将逐步取消资金奖励!

栏    目:高企新闻资讯

下一篇:暂无

本文标题:2025年开始,这类企业将无法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本文地址:https://www.gqrdw.com/news/6703.html

高企新闻资讯 | 高企申报教程 | 高企材料下载 | 高企奖励政策 | 高企申报通知 | 高企认定名单

重要申明:本站所有政策文件、认定文件均来源于政府相关网站,然政策具有时效性,如不清楚是否最新政策,请咨询在线客服或当地相关部门。

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任何非本站因素导致的法律后果,本站均不负任何责任。

联系QQ:1123162087 | 邮箱:1123162087@qq.com

Copyright © 2022-2025 潮盛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版权所有粤ICP备2022013427号

本站总访问量次 | 本站访客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