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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江油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工作支持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的若干政策(试行)(征求意见稿)

时间:2024-12-16 10:18:26|栏目:四川高企政策|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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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江油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工作支持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的若干政策(试行)(征求意见稿)

江油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工作支持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的若干政策(试行)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更大力度、更高水平推动江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助力江油产业建圈强链和提质升级,全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技创新先行区重要承载地和绵阳市域副中心,结合江油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一、培育建强科技主体

1.加大创新主体引育。对通过认定为省级瞪羚企业的给予 50 万元奖励。对首次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20 万元,对非首次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10 万元;已备案在江油并注册的科技服务机构服务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重新认定),每通过认定一家补助科技服务机构 2 万元。对首次通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的奖励 0.5 万元,再次通过评价入库的奖励0.1万元;对新引进并认定为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入驻市政府(含园区)主办的科技孵化载体,或新引进国家级科研院所重大成果转化项目落地江油,享受生产经营场所补贴优惠奖励。对首次升规入统的科技服务业企业,正常经营满一年的,给予 10 万元奖励。(受理单位:市科技局)

2.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开展“揭榜挂帅”,对实施“揭榜挂帅”项目的企业给予项目协议金额20%,最高100万元奖励。支持江油科技企业进行“卡脖子”“国产替代”关键核心技术或者实现其他重大技术突破攻关,经评审,对完成技术攻关并在江成功投产的奖励30万元。(受理单位: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

3.提升企业研发投入力度。按企业研发投入金额的5‰进行奖励,其中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含)以下且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达5%以上的,最高不超过2万元奖励;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2亿元(含)且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达4%以上的,最高不超过5万元奖励;营业收入在2亿元以上且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达3%以上的,最高不超过10万元奖励。(受理单位:市科技局)

4.支持产学研协同创新发展。支持企业牵头联合高校、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对技术竞争力强、成果产业转化前景好的创新联合体,根据经济效益指标,按照合作项目固定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受理单位:市科技局)

5.加强科技成果技术交易。支持企业购买国内外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技术成果在江油转化并产业化的项目,按年度技术合同登记实际到账额的1%给予补助,单个企业累计最高不超过20万元。支持江油企业转让技术成果,对年度技术合同交易总额在1亿元以下的按照万分之一的标准给予企业补助,1亿元及以上的按照万分之三的标准给予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在江油建立技术合同登记认定分支机构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最高给予20万元奖励。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或个人促成向江油企业转移的科技成果且形成产业化项目,按不高于其促成技术交易额的1%给予补助,年度累计最高补助20万元。

支持专利技术直接交易,对在江企业直接购买院所专利的,按照不超过1000元/件给予支持。对专利服务机构在江油组建专利池、开展专利导航、促成专利交易成效明显的,评估后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受理单位:市科技局)

二、高质量建设创新平台

6.支持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对首次认定为国、省、绵阳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为省级、绵阳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支持科研院所、高校在江单独或与江油企业联合组建研发机构、专家工作站等平台,根据成效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受理单位:市科技局)

7.支持高水平孵化载体建设。对科技孵化机构通过省级及以上认定的、对加速器获得市级及以上认定的,经评审,给予房租补贴。

支持组建专业化、特色化科技企业孵化链条,对省级年度评价等次为优(A等)的国、省级孵化平台,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资金扶持,对年度评价等次为良(B等)的国、省级孵化平台,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资金扶持。对绵阳市级年度评价等次为优(A等)的国、省级孵化平台给予10万元的资金扶持。(受理单位:市科技局)

8.加快科技中试研发平台建设。支持龙头企业、服务机构、科研院所等围绕主导产业布局建设一批开放式概念验证、中试熟化平台,经评审,按照平台设备购置费用的10%给予累计不超过200万元补贴。对经认定的省级中试验证平台,按照平台年度服务性收入的20%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运行补助。对推动经中试、验证的成果落地江油转化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机构,经评审,择优给予平台30万元奖励。(受理单位:市科技局)

三、加速成果落地转化

9.加强成果转化项目落地实施。支持科技成果在江转化,对中试熟化项目落地后按实际研发投入的10%、最高100万元给予补助;对产业化项目按固定投资额的5%、最高500万元给予补助。获得绵阳市级及以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项目立项的企业,两年内立项项目在江油实现产业化,且实现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每个项目20万元一次性资金扶持。(受理单位:市科技局)

10.打造一批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园。鼓励科研院所、高校等单位发挥引领作用,结合江油“1+3”主导产业,在江油打造一批先进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园,吸引集聚一批产业化项目落地,经评审,每年对产业园运营单位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对能满足入驻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园的科技型企业,给予房租等优惠支持。对于国防科研院所成果落地江油并实现产业化的,对相关承接企业、院所研发团队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受理单位:市科技局)

四、营造浓厚创新氛围

11.加大成果转化投融资支持。组建不低于2000万元的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池,由专业投资和项目管理团队实施管理,投资经过中试熟化的具有市场发展前景的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对符合条件且投资于江油内科技型企业的天使投资基金或创业投资基金,市级财政按实际投资总额的3‰给予单只基金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天使投资基金或创投资金引进市外已投高新技术企业或项目落地江油的,市级财政按照天使投资基金或创业投资基金实际投资额5‰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受理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12.鼓励搭建科技成果转化交流平台。支持科技服务机构举办或承办以成果转化为主题的赛事、论坛、项目路演、对接交流、培训、科技成果推广等活动,对取得主管部门备案的,按照实际投入的50%给予每场活动最高不超过10万元补助。(受理单位:市科技局)

13.强化科技人才引育。实施江油“智汇诗城”若干人才政策,严格落实科技人才引育政策。对于携带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的人才团队,按照在江油投资额度、经济效益、成果市场领先性等方面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对入选“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科技城育才项目”的创新团队和科技人才,严格落实四川省、绵阳市相关政策。实施“李白故里英才卡”制度,为入选人才提供项目申报指导、创新服务、金融服务、医疗保健、交通出行等服务。(受理单位:市委组织部、科技局)

五、申报程序

(一)本政策支持的企业中,成立一年以上的须为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支持国、省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等入选或者获评国、省及绵阳市称号及荣誉的企业。

(二)本政策兑现按年度兑现,当年兑现上一年度政策资金。

(三)本政策具体实施细则,由市科技局制定并解释。本政策与江油市本级已出台的其他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符合本级其他支持政策,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

(四)本政策有效期为两年,采取年度申报、核定的方式进行兑现。

(五)经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审定后,原则上于每年4月底前予以兑现拨付。

六、附则

本政策实施时间从2024年X月X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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