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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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工作已开始,根据《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通知》(佛科函〔2022〕44号,附件)等文件精神,结合南海区高企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安排
2022年高企认定申报分3批次,每家企业只能申报1次。南海区有关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二、申报企业范围
(一)南海区行政区域内注册1年以上,且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的企业。
(二)2019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今年高企资格期满终止,须提出重新认定申请。2019年认定高企的企业,名称或注册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相关事项变更,同时完成高企年报填报,再进行高企认定申报。
(三)2020、2021年认定的高企有效期未满,不得提前重新认定。
三、专家预评审安排
(一)南海区专家预评审,是南海区科技局联合各镇(街道)经发办为申报2022年高企认定的南海区企业提供的免费线上专家预评审服务。佛山市专家预评审,是佛山市科技局委托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为申报企业提供的免费专家预评审服务。企业可根据需要自愿选择参加南海区或佛山市专家预评审。
(二)南海区专家预评审流程:
1. 企业在各批次区级专家预评审受理截止时间前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并提交报名表,并在各批次报名截止时间后3个工作日内完善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省阳光政务平台”)内的高企申报材料。
2. 区科技局对报名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填报的高企申报材料进行资料齐备性审查;
3. 区科技局组织专家对通过区级资料齐备性审查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预评审并提出改进意见;
4. 镇街经发办将专家预评审的评分和改进意见反馈给企业,并收集企业参加专家线上一对一答疑参会需求;
5. 区科技局组织专家为企业提供线上一对一答疑服务;
6. 企业根据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并在南海区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之前重新提交申报书。
(三)佛山市专家预评审流程
1.线上预评审服务流程。
(1)填报申报材料。企业按照高企认定申报要求,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上填写好完整的高企申报资料。
(2)预约登记。企业填写好高企申报资料后,可通过微信公众号“佛山高新协会”的报名入口填写好相关信息即可预约评审服务。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3)专家评审。工作人员在收到企业预约信息并确实企业资料填写情况后,将为每一家企业安排一名相对应技术领域的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对企业的申请资料进行线上预审。
(4)专家意见反馈。工作人员将专家的评审意见以邮件形式反馈到企业联系人邮箱。
(5)修改申报材料。企业收到反馈意见后,可根据专家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及完善。
2.现场预评审服务流程。
(1)填报申报材料。企业按照高企认定申报要求,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上填写好完整的高企申报资料。
(2)预约登记。企业填写好高企申报资料后,留意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发布的现场预评审会议通知,按照要求进行预约。协会在收到企业预约登记后,确认好企业的评审时间安排并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企业。
(3)打印申报材料。企业收到确认信息后从系统导出高企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4)专家评审。企业代表在规定的时间段,带齐申报材料参与专家预评审。
(5)疫情防护。所有参与的企业代表进入预评审场地需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具,并且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工作。
(6)评审安排。现场预评审时间及地点安排由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另行通知。
四、现场核查与审核推荐
申报企业对提交的高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区科技局将对本年申报高企认定的企业材料反馈至各镇(街道)经发办,各镇(街道)经发办需按相关工作指引组织有关人员现场核实企业申报信息,重点对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科技活动人员、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情况、研发组织、申报数据与汇算清缴数据一致性、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是否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违法行为以及企业申报名称与注册号等信息是否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网”的企业信息完全一致等开展核查,客观记录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核实意见表》,签名盖章后分别于7月11日(第一批)、8月10日(第二批)、9月9日(第三批)前递交到区科技局,由区科技局汇总报送至市科技局。
五、其它事项
(一)企业应树立自主申报的意识,将申报认定过程作为提升企业科研管理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契机和途径,支持企业内部培养专业团队和专职人员统筹高企内部管理和认定申报工作。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以及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省高企认定办将按照《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企业高企资格,追缴违规所获的税收减免、财政奖补资金,对涉及违法的,移送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二)申报企业须确保申报材料填写准确、完整。注意单位信息中的主管单位应为“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局”,选择错误的请及时进行变更。
(三)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的企业,填写高企申报材料前应先在“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网(https://fuwu.most.gov.cn/)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材料,并将申报成功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上传到高企申报资料的附件中。
(四)为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便捷企业申请高企认定,2022年起高企认定不需要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六、联系方式
区生产力促进中心:梁小姐/李小姐,86089186;
区科学技术局:蒋小姐,86331271;
市科学技术局:陈先生,83355498;
桂城街道经发办:杨先生,86792317;李先生,81812392;
九江镇经发办:曾先生、傅先生,86589035;
西樵镇经发办:区先生、冼先生,86863668;张小姐,86827729;
丹灶镇经发办:邓小姐,85442085;冯先生,86605213;
狮山镇经发办:刘先生,86681027;孙先生、蔡小姐,86683862;
大沥镇经发办:姜先生,85526797;潘先生,81103190;
里水镇经发办:梁小姐,85662465。
附件: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通知
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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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 目:高企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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