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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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开发区、经济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我市春晓行动推进会暨高新技术企业联席会精神,根据湖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将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1年以上的居民企业。2019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如需要继续保持资格,应按本通知重新申请认定。
二、申报时间
2022年认定工作采取常年申报、及时审核方式进行。请各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我市相关工作安排自主确定申报时间,最晚于9月12日前提交申报材料。
三、工作安排
(一)集中培训
市科技局组织宣讲团赴各区开展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宣讲和申报培训,各区(开发区、经济区)经发局通知本区域内尚未申报高新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规上企业参加;鼓励企业组织科研(技术)管理人员和财务管理人员积极参与培训,帮助提升知识产权申请、研发项目管理、研发费用归集等科技管理能力。
(二)企业申报
1.网上注册
(1)“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注册。申报企业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fuwu.most.gov.cn)进行法人账号注册登记,注册完成后须进行实名认证。完成认证后进入火炬中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统”完善注册时间、所属区域等信息。
(2)“湖北政务服务网”注册。企业访问“湖北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wfw.hubei.gov.cn),完成湖北政务服务网“法人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登录。
2.网上申报
企业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检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事项,点击“在线办理—我已阅读并承诺”后按要求在线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填写完成后在线提交。对涉密企业,须将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请确保“湖北政务服务网”高企认定申报系统企业名称等基本信息与“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高企认定系统企业名称等基本信息一致。
3.材料报送
2022年企业申报工作,全程线上受理。
通过国家认定办备案的企业,进入“湖北政务服务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系统,打印带有水印版本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签字盖章后提交完整纸质版申报材料一份,报送至所属区级科技部门。
(三)实地走访
区科技管理部门、区税务管理部门做好辖区内申报企业的实地走访,实地了解申报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技术创新情况,并将实地走访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至市高新技术发展促进中心,市执委会随机对各区实地走访进行指导。
(四)审核推荐
申报企业对提交的高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市将在6月下旬、8月上旬和9月中旬分别组织三轮集中审核,根据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结果以及相关部门反馈意见,向省认定办推荐。
四、有关要求
(一)各区要深入贯彻2022年鄂州市服务高新技术企业春晓行动推进会暨高新技术企业联席会精神有关要求,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强化服务指导。
(二)企业要严格对照《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样式(2022年)》,组织好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按照《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其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涉及骗取税收优惠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处理。2019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如名称发生变化,请先完成更名申报,再进行认定申报。
(三)按照省认定办有关要求,申报企业需在省网系统如实填写出具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相关信息。对委托代理机构编写申报材料的,鼓励企业在省网系统内填报材料编写单位相关信息。
(四)中介机构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据实出具专项报告,若存在弄虚作假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将按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市科技局从未授权、委托或认定任何单位、社会组织或中介机构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代理代办机构。各申报企业应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任何单位或个人给出的各种承诺,避免合法权益受损。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027-60896573
鄂城区经发局 18672489207
华容区经发局 027-60699013
梁子湖区发改经信局 027-60699870
葛店开发区经发局 027-53080048
临空经济区经发局 027-60670025
QQ交流群: 639155877(鄂州市科技创新产业2群 )
附件:2022年高企申报材料样式
鄂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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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 目:高企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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