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宜君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宜君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提质增效稳增长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县科技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各项部署和要求,确保“十三五”期间全县工业实现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稳定增长、持续发展目标,根据《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提质增效稳增长的意见》(铜政发〔2016〕17号)及《中共宜君县委办公室宜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工业经济和商贸服务业发展十条意见的通知》(君办字〔2015〕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意见。
一、全面包抓重点工业企业。上下联动,各方联手,实行全面包抓重点工业企业制度,确保当年全县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每年抓好5个以上名牌产品、著名商标培育点工作,对获得省市“名牌产品”的企业按照相关文件予以奖励。(县市场监管局、县经贸局负责)
二、全力支持企业扩大销售。全方位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扩大销售。做好企业及产品宣传,引导企业通过参与网上销售、参加产品展示展销会、组建销售团队、外包销售业务等办法,扩大市场知名度和销售半径。对积极参加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推介会、展销会等大型会议,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每次给予0.5—1万元参展补贴。(县经贸局负责)
三、积极化解企业投融资难题。继续利用争取专项资金、合作发展、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及定期向市金融办提供企业融资需求等办法,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协调企业积极申报市政府设立的2亿元的“铜川市产业合作发展引导基金”(县财政局、县经贸局负责)。全面落实八部委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意见,建立政银企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对接会;对当年支持规上企业额度增长较快的金融机构以县政府名义予以表彰(县发改局负责)。对当年取得2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贷款的规上企业,相关部门积极予以协调争取市级财政贴息;对我县境内现有或新建医药龙头企业,参照《宜君县支持医药产业发展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县财政局、经贸局、发改局负责)
四、充分激励企业提质增效。按照《中共宜君县委办公室宜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工业经济和商贸服务业发展十条意见的通知》(君办字〔2015〕16号)文件精神,县财政继续设立500万元工业经济和商贸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对企业培育提升、项目建设、品牌创建、市场营销、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成效显著的进行扶持和奖补,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一)对现有骨干财源企业出现运行困难时予以扶持;对新增规上工业企业,奖补5万元;对新增限额以上企业及规模以上服务业,奖补2万元;对当年建成投产且实现产值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予以奖补(县经贸局、财政局负责)。鼓励政府投资基础设施项目优先使用我县建筑材料,对使用地产品总量较大的企业和主管部门予以奖励。(县住建局负责)
(二)支持食品、医药等转型发展接续产业、产品做大做强。凡销售收入较上年增长20%以上且净增超过1000万元的规上企业,奖励5万元;增长30%以上且净增超过5000万元的,奖励企业10万元。(县经贸局负责)
(三)对当年完成工业投资1亿元以上且超计划进度30%的,奖励项目建设单位10万元;对当年建成项目且贡献产值5000万元以上的,奖励项目建设单位20万元。(县发改局负责)
(四)凡当年引进且开工建设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奖补项目建设单位5万元;投资3亿元以上的,奖补项目建设单位10万元。年内开工建设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煤炭精洗、转化项目,奖励项目建设单位5万元。(县发改局、经贸局、财政局、招商局、能源局负责)
(五)新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首次给予10万元奖励;凡使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生产工艺成效明显,且当年销售收入增长20%以上的规上企业,奖补企业10万元。(县教科体局负责)
(六)税收奖补按照《宜君县财源建设激励考评办法》执行。(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负责)
五、鼓励发展非公经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落实国家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各项扶持政策,开通多元投融资渠道,打造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平台(县发改局负责)。积极引导、促进民间投资,确保当年新增私营企业30户以上,非公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在46%以上。(县中小企业局负责)
六、狠抓工业项目建设。实行县级领导包抓重点工业项目建设责任制,逐一落实包抓领导和包抓人员,确保当年完成工业投资13亿元以上。(县发改局、经贸局负责)
七、解决遗留问题。县政府每年安排一定数额资金,用于专门解决各工业企业及商贸流通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县经贸局、财政局负责)
八、加快工业园区建设。积极争取中、省、市支持,加大县级财政预算,用于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建设。(县财政局、审计局负责)
九、深入开展治乱减负。实行规上企业和重点工业项目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全覆盖,凡收费事项一律按最低标准执行(县发改局负责)。继续深入开展投资环境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强买强卖、强包强揽、干扰阻挠施工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县监察局、县公安局负责)。
十、完善稳增长督查考核机制。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制度(县发改局、县编办负责)。推行 “问题清单”制度,对全县“规上”“限上”企业和重点工业商贸项目,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办结时限,政府工作部门权责范围内的事项3个工作日内办结;实行“周梳理、月检查、季通报”;建立权责对等、责任到位的“责任清单”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落实”的原则,明确责任,逐级包抓落实;对全县“规上”“限上”企业和重点工业商贸项目实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全覆盖,所有涉企收费按下限执行,清单目录外的收费一律取消;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专项整治,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县考核办、县监察局、县发改局、县经贸局负责)。
注:以上第一单位均为牵头单位。
宜君县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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