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北碚区民营企业“铺天盖地”“顶天立地”发展五年培育计划
北碚区民营企业“铺天盖地”“顶天立地”发展五年培育计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对北碚作出的“三个率先一个努力”重要指示和全市民营经济大会精神,扎实推动民营经济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实施北碚区中小微企业“铺天盖地”、大企业“顶天立地”发展五年培育计划,努力推动全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力争到2023年全区民营企业总数达到3万户,其中,全区上市挂牌企业达到25户,市级及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隐形冠军”分别达到20户、10户、2户,产值100亿元以上、50亿元-10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亿元-30亿元企业(集团)分别达到1户、2户、10户、30户。
一、全面推进中小微企业“铺天盖地”发展
(一)做大增量
1.搭建创新创业平台。统筹投资10亿元以上,建立30万平方米中小微企业产业园。统筹投资5亿元以上,建立产业技术研究院、互联网+、数字双创、大健康、智能制造、现代农业等创新创业平台。鼓励具备科研基础的各类主体建立众创空间。推动中央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和相关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孵化机构。
2.简化企业开办程序。将申请人开办企业涉及事项整合为办理营业执照、申领发票、刻发印章三个环节。在行政服务大厅设立企业开办综合受理窗口,建设网上服务平台,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3.鼓励“个转企”。对“个转企”企业按0.5万元/个标准给予财政扶持,免费发放印章。以个体转为企业前一年度对北碚地方经济发展贡献为基数,增量部分3年全返,用于企业科技创新或扩大生产。
4.支持微型企业发展。对符合创业补助扶持条件的在碚新注册微型企业给予每户1万元创业补助。对为本区鼓励类行业微型企业进行代账服务的代账机构,自2019年起按每户微企100元/月标准给予补助,享受期2年。
5.支持企业主辅分离。对主体企业剥离服务环节后设立服务企业的,主体企业年营业收入实现增长,且服务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至少服务5家企业,对服务企业以上年度对北碚地方经济发展贡献为基数,当年增量全返,单个企业单次不超过200万元。
(二)做优质量
6.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统筹资金1亿元以上引进国际、国内品牌企业,建立检验检测及产品设计中心。对首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获得认证证书,并拥有有效商标、专利10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1件)的在碚注册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对获批高新技术企业的在碚注册企业给予2万元一次性补助。对成功入库的科技型企业给予1万元一次性补助。对新认定或在运行评估中获得优秀的国家级或市级企业研发机构,分别按100万元/个、20万元/个标准给予扶持补贴。对职务发明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给予6500元/件一次性财政扶持。获得国家级补助资金支持的新产品开发项目、技术创新项目、节能项目和“两化”融合类项目,按国家支持资金的30%以内匹配区级专项资金,单个项目不超过200万元。
7.鼓励企业品牌建设。对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财政扶持。对获得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或驰名商标认定的企业及负责人,分别给予50万元、5万元一次性财政扶持。对获得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的单位及负责人,分别给予30万元、3万元一次性财政扶持。对获得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财政扶持。对新取得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格证书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或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的企业,每新取得一个证书给予10万元一次性财政扶持。
8.支持境外商标注册。对在港、澳地区注册商标的企业或在国外单一国家注册商标的企业,按800元/件标准给予一次性财政扶持。对按照《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及其议定书办理马德里商标注册的企业按2万元/件标准给予一次性财政扶持,并给予商标负责人2000元一次性补助。对在OHM(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或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等组织类机构办理多国商标注册的企业,按2万元/件标准给予一次性财政扶持。以上条款每家企业财政扶持合计限额10万元以内。
9.支持企业产品营销。建立线上线下一体化B2B供应链智能化平台,定期编制全区产品目录,组织企业产需对接。政府采购类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采用本地企业产品,每年采购中小微企业产品及服务比例不低于60%。对采购区内中小微企业配套产品年累计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龙头企业,按不超过新增采购结算额的1%给予财政扶持,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对建设电子商务平台,项目投资100万元以上且建成后网上交易额1-5亿元、5亿元以上的本地法人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一次性财政扶持。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交易额达2亿美元以上的企业,给予200万元一次性财政扶持。对参加全国和重庆知名商品展销会或交易会的企业,分别给予30%、20%展位费补贴,单个企业不超过5万元/年。
10.鼓励企业持续增长。政策执行期内,对首次微型企业升级小型企业、小型企业升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升级大型企业的,以企业上年度对北碚地方经济发展贡献为基数,当年增量全返。对产值大于上年度水平且对北碚地方经济发展贡献超过全区平均增幅的民营企业,以企业上年度对北碚地方经济发展贡献为基数,按增量部分的10%给予财政扶持。对首次获得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隐形冠军”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50万元一次性财政扶持,单个企业累计不超过50万元。
11.支持企业股份制改造。改制设立股份公司的企业,规范财务增加年度销售收入及利润需补缴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产生的区级实得部分,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除股票溢价发行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金产生的区级实得部分,及同一控制下进行合并、分立、股权转让等重组涉及土地、房产等资产变更、过户产生的区级实得部分均按当年100%给予财政扶持。鼓励参与国企混改。
12.扶持企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加大闲置、低效厂房及楼宇的二次招商力度。嫁接优势资源引进新入驻企业,帮扶传统企业就地转型升级。建立区招商投资局、行业主管部门、园区、街镇联动的民营经济招商工作机制,围绕主导产业开展产业链招商。推行弹性年期出让、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应工业用地。
13.提供金融服务支持。建立规模约10亿元的政府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对发行企业债、私募债、中期票据等直接融资工具且单笔融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10万元/笔标准给予补助,单个企业不超过50万元。全面推广商业价值、知识价值信用贷款。优化完善融资规模收缩报告和会商制度,对符合条件但暂时出现资金困难的企业推行债委会协商处理机制。
14.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建立企业人才供需对接平台,引导人力资源服务中介机构加大对企业用工保障服务力度。建立在碚高校和职业院校学科建设服务企业新机制。组织企业跨区县、跨省市和进高校开展引才活动。推广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建立健全职业培训机制,实行职业培训补贴直补个人+机构,提高人力资源供给能力。
15.提供法律服务支持。定期开展企业法治体检、企业法务人员法律培训。自2019年起对为鼓励类行业微型企业提供日常法律服务的律师按每户微型企业2000元/年给予补贴,执行期两年。完善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建立由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组成的知识产权技术咨询专家库。
二、全力促进大企业“顶天立地”发展
16.激励企业发展壮大。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以上且当年盈利、不欠税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扶持补贴。政策执行期间对在北碚申报缴纳税款达到3000万元以上、6000万元以上、1.5亿元以上、3亿元以上且当年盈利、不欠税的企业,以前3年对北碚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平均数为基数,分别按增量部分的20%、30%、40%、50%给予财政扶持,且单个企业不超过500万元。对参保人数首次达到3000人、5000人、1万人且当年盈利、不欠税费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扶持补贴。支持大企业通过技术溢出和产业链带动,不断吸引中小企业在周边集聚,带动传统产业集群逐渐向创新型产业集群升级。
17.支持企业参与标准制定。对企业新设立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全国专业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秘书处、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国家实验室认可的技术检测机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30万元一次性财政扶持。对企业标准直接提升为国际标准(或成为国际标准第一起草)的企业,每项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财政扶持。对主导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企业,每项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一次性财政扶持。对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企业,每项分别给予20万元、8万元、5万元、2万元、1万元一次性财政扶持。对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一、二、三等奖的标准制修订主导企业或第一起草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财政扶持。
18.扶持企业上市挂牌。严格执行拟上市挂牌企业储备库管理办法。依靠专业机构,为入库企业提供上市培训和专业辅导。企业上市挂牌审批许可、证明手续办理等实行专人对接、专项服务。涉及企业改制上市挂牌的各项审批、许可、证明等手续原则上按照相关规定在最低时限内办结。
19.培养优秀企业家。针对不同企业、不同类型企业家发展需求,通过专题培训、专题讲座、现场考察等方式开展差异化、实用性教育培训,全面增强企业家发现机会、整合资源、创造价值、回馈社会的能力。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每年面向企业家推出挂职锻炼岗位。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在企业专业技术骨干、经营管理人及出资人中发展党员。通畅新阶层人士政治参与。
20.建立目标企业联系制度。选择在行业或细分领域具有全国领先潜质的区内优势企业,动态建立“顶天立地”目标企业库,“一企一案”重点培育,固定区领导及工作人员“一对一”对口联系。搭建“一带一路”建设和中新互联互通战略合作信息平台,组织企业参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重点展会。实行区领导带队洽谈机制,帮助企业参与更高层次交流、实现更广领域合作。
2021年1月1日之后申报兑现的政策按本文件执行。政策享受不含房地产业开发企业,财政扶持类政策兑现细则另行明确,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企业按两江新区直管政策执行。《北碚区民营企业“铺天盖地”“顶天立地”发展五年培育计划》(北碚委办〔2019〕6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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