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柳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柳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19—2025年)
为全面推动本市生物医药产业跨越式发展,根据《广西生物医药产业跨越发展实施方案》《柳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柳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5)》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抓国家“一带一路”、中国-东盟自贸区和“健康中国”的战略契机,结合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要求,依托本市生物医药产业基础,重点发展中药民族药,特色发展医疗器械,加快发展化学药,提升发展生物技术药,着力培育一批领军企业、着力打造一批特色产品,打造形成区域的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区,不断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努力实现柳州市生物医药产业跨越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政府的统筹规划、政策支持、环境营造、服务和保障作用,构建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有序引导生物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坚持特色发展,协同推进。加强中药民族药等优势领域的产品挖掘、标准建立和二次开发,引导各区(县)特色发展和差异化发展。努力形成引培结合、龙头带动、协同推进的良好发展局面。
——坚持合作开放,集聚发展。紧抓国家实施“一带一路”、中国-东盟自贸区等重要战略机遇,深化与国内外医药企业合作,提高产业国际化水平。着力培育以集聚区为载体,骨干企业为核心,特色产品为突破口,中小企业协作的现代产业集群。
——坚持创新引领,融合发展。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各子产业之间及与其他产业之间相互支撑,融合发展态势。
三、发展目标
——产业规模目标:到2020年,全市生物医药产值规模突破30亿元;到2025年,本市生物医药产值规模突破150亿元(中药民族药90亿元、医疗器械30亿元、化学药和生物技术药30亿元)。
——创新能力目标:到2020年,柳州市生物医药行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5%,创建5个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到2025年,实现1-3个新药/仿制药的临床申请并展开临床试验,研发上市Ⅱ类、Ⅲ类医疗器械产品5-10个。
——集聚发展目标:到2020年,推进重点园区载体建设,健全区域内产业要素分配机制,柳州市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区初步形成。到2025年,力争建成2个道地药材原料产业基地、1个生物医药制造业集聚区。
——企业发展目标:到2020年,力争拥有产值超亿元企业10家。引进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大型企业,培育一批具有独角兽潜力的企业。到2025年,力争打造2家以上10亿元产值企业,15家以上超亿元企业,并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骨干企业。
四、增强创新能力
针对柳州市生物医药产业研发投入力度不足,技术创新活力欠缺这一突出问题,通过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研发新产品、创新产品产业化生产、科技成果转化、建设科技创新平台、药品一致性评价、产品国际注册和加大技术改造八方面措施,加速创新资源流动,加快科研成果的孵化、转化和产业化,增强柳州市生物医药产业总体创新能力。
(一)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一是鼓励企业申报重大科研项目。鼓励生物医药企业、高校院所科研项目立项,按照科技项目立项有关要求,对于列入市级重大科技项目,给予补助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对于列入市级重点科研项目,给予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鼓励和支持企业、高校院所申报国家重大专项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对柳州市承诺配套支持并立项、在柳州市落地实施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二是鼓励生物医药企业和科研机构自主创新,开展相关的高端研发。按企业上一年度自主研发经费支出额分段核算、累计奖补。企业上一年度自主研发经费支出额不超过1000万元(含)的部分,按支出额的4%核算;超过1000万元、不足5000万元(含)的部分,按3%核算;超过5000万元、不足1亿元(含)的部分,按2%核算;高于1亿元的部分,按1%核算。年度内单个企业基础奖补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三是鼓励生物医药企业发展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对于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20万元/家的奖励,对于重新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家的奖励,对高新技术企业升规上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家的奖励。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二)支持企业研发新产品
一是鼓励生物医药企业和科研机构研发新产品。对由柳州市企业自行研发、先行投入,并明确在柳州市转移转化且未享受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的中药和天然药物1-6类、化学药品1-4类、生物制品1-9类以及首次注册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医疗器械产品,按产品分类,分阶段予以补助,单个产品累计补助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其中:
对完成临床前研究并取得临床批件的药品予以补助,其中:中药和天然药物、化学药品1-2类、生物制品,每项最高补助100万元;化学药品3-4类每项最高补助50万元。
对进入临床试验研究的药品予以补助,其中:中药和天然药物、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分别按Ⅰ、Ⅱ、Ⅲ期每项最高补助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
对注册在柳州市获得药品注册批件的企业予以奖励,其中:中药和天然药物、化学药品、生物制品1类,一次性最高奖励500万元;其它一次性最高奖励100万元。
对首次注册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医疗器械产品予以补助,其中:一类医疗器械单个产品,凭注册证最高补助30万元;二类医疗器械单个产品,凭注册证最高补助50万元;三类医疗器械单个产品,凭注册证最高补助200万元。
二是鼓励生物医药企业和科研机构参与中药材质量标准的制定。对主导国家、地方标准制定的企业,经认定每个标准一次性补助100万元、5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对参与国家、地方标准制定的企业,每个标准一次性补助20万元、1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度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
(三)支持创新产品产业化生产
鼓励生物医药企业和科研机构把研发成果在柳州市产业化。对企业2018年以后获得的国家创新化学药证书、9类以上生物制品新药证书、6类以上中药和天然药物类新药证书,且在本市生产并达到销售500万元以上的单一品种,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补助。对首次注册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产品,在本市生产并达到销售500万元以上的单个产品,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
(四)支持科技成果转化
鼓励生物医药企业与国内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合作,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创新成果转化模式。对生物医药企业购买科技成果给予阶梯式补助,单项购买成果补助额度一般不超过100万元。对个别特别重大的购买成果,给予“一事一议”的特别支持,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200万元。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予阶梯式补助,单项成果进行产业化补助额度不超过300万元。单项成果购买补助和转化补助累加的总额度不超过500万元,且总体补助额度不超过年新增销售收入。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五)支持企业建设科技创新平台
一是鼓励生物医药企业和科研机构成立公共服务平台。对经认定的生物医药公共服务平台,每年按平台对外服务累计金额的1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补贴金额每年累计不超过20万元。
二是鼓励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中心。对获得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奖励。对获得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奖励。对新建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基地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30万元、10万元。
三是鼓励成立生物医药行业协会、学会、技术创新联盟等组织,推动生物医药行业发展。促进生物医药制造企业与医药流通企业合作共赢,对经有关主管部门认定的生物医药组织,连续三年每年给予10万元资助,用于日常工作及开展技术创新协作、交流活动等。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
(六)支持药品一致性评价
鼓励生物医药企业将相关产品进行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对同一品种,国内前三家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企业,给予一致性评价实施过程中发生总费用40%的一次性资助,每个品种最高资助额不超过100万元;对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企业,每个品种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
(七)支持产品国际注册
鼓励生物医药企业将现有产品进行国际注册,拓展海外市场。对企业研发生产的产品,获得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或组织认证实现出口的,每个品种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对企业研发生产的产品,获得越南、泰国等东盟国家或组织认证实现出口的,每个品种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
(八)支持企业加大技术改造
一是鼓励柳州市生物医药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支持企业实施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优先给予技改、技术创新、两化融合、新兴产业发展等市级财政资金支持。
二是给予搬迁入园的生物医药企业新增项目投资技术改造补助。对生物医药企业投资额不设最低门槛,参照《柳州市企业挖潜改造资金管理办法》(柳政办〔2016〕48号)的相关程序,对其在园区新建生物医药生产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依有关规定确定补助额度。每个项目获得的补助不超过400万元。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五、提升产业规模
针对柳州市生物医药产业规模整体较小,发展基础较为薄弱这一突出问题,通过支持道地药材基地建设、企业做大做强、宣传推广、兼并重组及上市五方面措施,加快企业成长,提升柳州市生物医药产业规模。
(一)支持道地药材基地建设
推进道地药材规模化种植,鼓励生物医药企业、合作社等机构建设道地药材生产加工基地,探索发展“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种植营销模式,完善中药材产地追溯体系。对规模化种植黄花蒿、罗汉果、两面针、灵芝、金银花、大罗伞、鸡血藤、穿心莲、玉叶金花、一点红等道地中药材100亩以上的企业或者合作社,按照每年每亩不超过300元的标准给予土地流转费用补贴,连续补贴3年。对规模化种植中药材总面积在10000亩以上的区县,每年给予50万元经费奖励。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科技局、发改委、财政局、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林业和园林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鼓励生物医药企业主动拓展市场,发挥行业骨干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培育一批市场前景广阔、规模优势明显并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知名企业。对生物医药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含税)首次突破10亿元、5亿元、1亿元、5000万元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5万元。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三)支持企业宣传推广
鼓励生物医药企业加大市场推广力度,推动民族药品牌的创立。对生物医药企业参加市级有关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国内外各类展会、建设产品展示体验中心,给予展位费资助,并在形象制作费、品牌宣传费等方面给予一定的补助。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四)支持企业兼并重组
支持生物医药企业以多种形式实施兼并重组,对重点推进的兼并重组项目可实行“一事一议”。对并购金额在2000万元(含)以上的并购重组项目,且并购后形成的企业(如分公司)落户在柳州的,按并购重组时实际合同金额的5%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获得该项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同时按并购重组时实际发生的评估、审计、法律等中介费用的50%予以补助,单个企业获得该项补助金额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金融办])
(五)支持企业上市
鼓励并推进符合条件的生物医药企业上市,对新上市企业按相关政策给予支持。支持生物医药企业积极利用资本市场做优做强,完成股份制改造、挂牌上市。在A股市场上市企业分阶段给予400万元奖励,在新三板上市的企业分阶段给予100万元奖励。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金融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
六、加强产业集聚
规划建设柳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园,市本级规划区域为鱼峰区工业园区和柳江新兴工业园。柳城县工业园区规划建设为药材加工集聚区。柳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园由市级层面统一规划,统一招商。通过优化生物医药产业空间布局、支持企业进驻园区、引进龙头企业及培育研发企业四方面措施,优化资源配置,完善产业生态,加强柳州市生物医药产业集聚。
(一)优化生物医药产业空间布局
大力推进生物医药产业园区建设,尽快形成集研发、生产、产业配套和生活配套为一体的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大平台。鼓励生物医药企业、重大项目、人才、资金向园区集聚发展,本地企业搬迁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扶持,并从地价优惠、金融服务、行政审批、企业服务等方面给予全方位支持,促进形成较为完善的生物医药产业链。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鱼峰区政府、柳江区政府)
(二)支持企业进驻园区
鼓励生物医药企业进驻柳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园区,尽快促进园区基础设施和标准厂房建设,对重点企业入驻园区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
一是对进驻园区自建厂房的生物医药企业,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确定出让底价。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制度,生物医药产业项目按照本市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认定后,以认定的出让年期出让,最高不超过50年。工业用地标准厂房类用地的最高年限为50年。
二是对租赁柳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园区标准厂房从事生产经营的生物医药企业给予租赁费用补贴。第1年全额补助厂房租金,第2、第3年减半补助厂房租金。补贴面积及补贴单价以企业与柳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园业主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是对柳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园入园生物医药企业在办理各项证照手续时,按国家规定需要缴纳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有上下限的,一律按下限收取。搬迁过程中的有关税务事项(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由税务部门按照国家的相关税收规定进行税务处理(减免、优惠、扣除等)。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税务局)
(三)积极引进龙头企业
鼓励引进世界500强、国内100强、中央企业、上市企业中的生物医药企业,在柳州市设立总部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区域总部、分支机构、研发中心、生产基地,或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并对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的生物医药产业和平台项目。原则上单个项目在竣工投产后可一次性获得不高于200万元的扶持金额。对于特别重大的项目,具体扶持额度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研究后确定。
(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
(四)积极培育研发企业
鼓励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市场前景的生物医药企业、创新团队以租赁形式进驻柳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园区、产业基地、孵化器。对科研用房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投入不低于300万元的项目,前三年给予全额租金补贴同时给予不高于100万元的项目启动经费。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七、改善产业环境
针对柳州市生物医药产业核心要素资源缺乏,基础支撑不够完善这一突出问题,通过打造人才队伍、加大金融支持、加强政策保障及加快实现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四方面措施,优化资源配置,完善产业生态,改善柳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环境。
(一)打造人才队伍
一是完善人才招引政策。落实《柳州市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和《柳州市人才分类认定和奖励补贴实施细则》等政策,分类给予项目资金资助和人才生活补助,资助最高类别人才不超过1亿元项目资金,3年内给予最高类别人才生活补助每人每月3万元。对企业录用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一定时期内分类给予每人每月500-1500元生活补助。
二是搭建人才培育体系。开展生物医药产业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识别并培养产业创新创业人才。深化生物医药产教融合,建立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建立生物医药行业市级大师工作室和高技能人才基地,试点“学校+公共实训中心+企业”的学徒制培养模式。
三是建设人才交流平台。广泛联络高校、科研院所、招聘中介及其他人才服务机构,获取人才信息,建立人才数据库与人才招聘网站,发布企业招聘信息,促进人才需求对接。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
(二)加大金融支持
一是建设资本对接平台。促成银行与龙头企业合作,为政银企共赢创造条件,建立银企长期合作的平台。规范发展金融中介机构,为生物医药中小企业打通融资通道。搭建银、企、政沟通对接平台,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慢等问题。支持大型企业、龙头企业推进上市融资、兼并重组。
二是强化政府资金引导。既统筹已有各类专项资金,加大对于我市生物医药行业扶持力度,促使产业加速发展。充分利用我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放大效用,鼓励基金加大对生物医药产业的投资力度,带动社会资本,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资金问题。
三是升级金融服务中心。加快集聚本市内银行、小贷公司、创投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资源,并引入券商、风投基金,为生物医药企业开展针对性服务。通过平台力量将生物医药企业和众多金融机构链接起来,切实解决产业内投融资问题。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金融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
(三)加强政策保障
一是制定重点项目帮扶政策。成立“一事一议”项目专责小组,针对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招商引资以及企业运营中遇到的困难提供帮助,全力协调解决问题。
二是落实产业发展政策。全面落实《柳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5)》,大力支持符合生物医药产业重点方向的重点项目、新兴项目用地需求,保障新建投资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并给予优惠政策支持。全市生物医药企业(机构)可同时享受本方案以外的本市招商引资、科技扶持和人才政策等其他优惠政策,并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申报扶持。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投资促进局)
(四)加快实现环境空气质量达标
加大力度推进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全面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以满足产业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确保产业项目顺利实施。
(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
八、加快统筹推进
(一)加强统筹部署
一是成立推进柳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推进本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明确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通过科学规划,对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工作进行统一组织、协调和监督,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企业的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成立生物医药产业专家咨询委员会。围绕行业信息支撑与培训、企业技术研发合作、招商引资项目、应用示范项目选择评估等工作,以及柳州市引进重点生物医药项目和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进行专家咨询。
三是定期召开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围绕全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时沟通讨论应对政策。定期通报产业发展动态,协调推进项目建设。
(二)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落实责任分工。全面推行柳州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目标责任制,制定《柳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主要任务责任分工表》,将责任具体化、规范化、台账化。
二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差异化考评体系,坚持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定性评价和定量评分相结合。针对具体考核结果,由领导小组进行表扬或责令限期整改。
三是建立健全统计工作机制。将生物医药产业相关数据纳入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指标体系中,抓紧完善统计指标体系,探索开展指标体系数据测算工作。
本方案实施期限为2019-2025年,实施期间可根据工作实际相应调整方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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