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白云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白云区市场主体培育提升实施方案 (2022-2025年)
白云区市场主体培育提升实施方案(2022-2025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培育市场主体上奋力攻坚,激发经济发展活力,为“强省会”行动注入强劲动力,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黔府发〔2022〕8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贵安主体培育提升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筑府发〔2022〕8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市场主体总量实现提升。到2025年,白云区市场主体总量达4.2万户。其中,企业1.42万户。“四上”企业(单位)总量达到533户。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80户、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128户、限额以上批发零售餐饮单位100户、限额以上住宿业单位26户、具有资质建筑业企业39户、房地产在库企业数不低于55户。
市场主体质量实现提升。到2025年,累计引进优强企业120户,推动企业股份制改造8户,上市挂牌企业达到1户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10户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10户以上,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累计达10家;新增总部企业5户,培育进出口额1000万美元级企业5家。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大型骨干企业培育壮大行动
1.发展壮大龙头企业。
紧盯全省十大工业产业和“千百十”行动,聚焦“一主一特”产业发展,加强补链、延链、扩链、强链,加强协作配套,以电子元器件、智能终端、电池制造为主攻方向,着力打造白云地域电子信息制造产业集群;以休闲食品、调味品、饮品为重点,做大做强生态特色食品产业;持续关注高端先进装备制造;有序推进铝产业向精深加工产业转型升级。同时,支持现有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加快推动在建项目建设,并不断补齐延伸产业链条,促进企业高端化发展。(牵头责任单位:区工信局、白云经开区)
推进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聚焦旅游、会展、物流、金融等领域,培育和引进全国百强旅游集团、影响力强的会展和物流企业,发展总部经济,打造品牌知名度高、核心竞争力强、行业带动性大、综合实力领先的服务业龙头企业。(牵头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大数据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商促局、区金融中心、区科技局、区民政局)
大力推进“稳粮、强菌、优菜、精果”四项工程,以牛场乡食用菌产业园区为核心,辐射带动周边乡镇,发展以蔬菜、食用菌、茶叶、水果等产业为重点的特色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业,做精做优现代山地特色高效都市农业,全力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培育一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农业市场主体。(牵头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2.大力培育上市企业。实施企业上市倍增行动计划,动态管理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择优推荐进入省级上市后备资源库。到2025年,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累计储备企业7户以上,进入省级上市后备资源库企业6户以上。(牵头责任单位:区金融中心)
引导银行金融机构加大对上市后备企业支持力度,合理确定利率水平和贷款期限。引导上市后备企业加快实施股份制改造,通过引进战略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债转股等方式增强资本实力。强化培训辅导。按照《贵阳市白云区推动企业上市行动计划(2021-2025)》文件要求,对成功在国内主板上市的辖区企业,积极引导企业申请贵阳市扶持政策,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成功在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上市的,一次性给予80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进入新三板精选层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成功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境外主要资本市场上市的辖区企业,一次性给予300万元的资金奖励。(牵头责任单位:区金融中心)
(二)实施规上企业培育壮大行动
3.培育扶持企业(单位)上规(上限)入统。围绕工业产业“581”发展目标,聚焦开发区产业定位和布局,全力抓好工业园区建设,建成115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区工信局提供数据)。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标准厂房建设、招商、运营,以房招商培育规上企业。(牵头责任单位:区工信局、白云经开区、区商促局)
聚焦转型升级,促进楼宇经济发展,大力培育一批服务业规上企业。(牵头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建立培育企业库、临界企业库、达标企业库,分类制定企业培育计划;积极争取省级资金,对新增规上工业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限上批零住餐企业(单位)分别按照20万元、10万元、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准确、及时填报数据的企业(单位),由相关职能部门认定,按年度给予从事相关业务人员不超过6000元奖励。(牵头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发改局、区文旅局、区商促局)
4.稳定壮大在库规上企业。完善领导挂帮和部门包保企业服务机制,定期开展走访帮扶。持续关注入库、在库企业的生命周期,建立在库规上企业退库预警机制,“一企一策”开展定制化帮扶。搭建银企对接、政企对接等平台,支持企业参加展治推介活动,帮助企业开拓发展空间。推动新上规企业与行业龙头企业加强协作配套,促进其产品、技术融入生产链和供应链。深入实施“规转股”工程,鼓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龙头企业等进行股份制改造。(牵头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发改局、区文旅局、区商促局、区金融中心)
(三)实施中小企业培育壮大行动
5.推动中小企业提质发展。积极落实好省“星光行动”计划,关注成长性好、专业化水平高的企业,培育一批具有持续创新力和竞争力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深入实施“千企改造”工程和“万企融合”大赋能行动,推动中小企业向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转型。(牵头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大数据局)
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改造投资力度,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产品参与政府采购,适宜由中小微企业提供的,应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进行采购。(牵头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区科技局)
落实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新能源汽车税收减免优惠等政策。(牵头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6.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引导中介机构和专业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代理记账、管理咨询、投融资、法律咨询、市场开拓和技术创新等服务。组建专家团队,为中小企业提供定制化服务。建立本地化中小企业公共服务规范评价体系,引导各类服务机构规范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通过贵州省企业服务统一平台(“贵商易”平台)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助企券”。(牵头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7.强化中小企业金融支持。充分运用好省中小微企业信贷通、贵阳市政策性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作用,推动更多中小企业获得信用贷款。发挥转贷应急资金作用,防止和化解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推进融资担保机构规范发展,提升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服务能力。充分利用贵州省大数据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和“贵商易”金融服务板块,做好对中小企业的线上金融服务。(牵头责任单位:区金融中心、区工信局、区发改局)
(四)实施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培育壮大行动
8.拓展个体工商户创业领域。加强“个转企”培育,支持各层次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优化企业创新成长生态。引导专业市场、商贸综合体、物流园区延长产业链条,吸附更多个体工商户创业。鼓励个体工商户通过电商、微商、代购、视频直播、网络营销等多种方式创新创业,拓展创业空间,拓宽就业渠道。鼓励老旧小商店、杂货店、小卖部等分散经营零售店通过加盟、合作等方式参与品牌连锁店经营。积极向新登记市场主体宣传、推广注册使用“贵商易”服务平台。(牵头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9.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度。政务大厅设立“个转企”服务专窗(绿色通道),提供帮办、代办、陪办服务,做到只进一个门、一站办结,确保企业开办事项平均1个工作日办结。(牵头责任部门:区政务中心、区市场监管局)
仅通过网络开展经营活动的平台内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可以将网络经营场所登记为经营场所,将经常居住地登记为住所,市场监管部门为其登记机关。登记机关在核发企业营业执照时注明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个转企”办理个体工商户税务注销、行政审批变更等提供便利。(牵头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10.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对“个转企”后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落实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再减半优惠政策,符合相关条件的免征增值税。对“个转企”后经认定属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按规定加计扣除。对中小微企业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牵头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11.降低小微企业经营成本。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阶段性实施房屋租金减免政策。(牵头责任单位:区国资委)
个体工商户转为小微企业后,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每吸纳1名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8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牵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鼓励供水供气企业对征信良好的小微企业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牵头责任单位:区住建局、白云水务公司、区燃气公司)
(五)实施数字经济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壮大行动
12.聚焦“一硬一软”培育数字经济企业。实施电子信息制造业攻坚发展行动和“软件再出发”行动,到2025年,培育30家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企业,产值总规模达到200亿元。1家收入规模10亿级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鼓励支持航天电器、中国振华等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新型电子元器件。支持华为贵州区域总部项目、“东数西算”工程等头部企业发展跨区域算力调度、算力协同。全力推动贵阳软件基地、数字内容产业园、白云数智生态产业园(金山云西南区域总部)、马蜂窝数字旅游产业园的建设和营运。到2025年集聚数字经济企业达65家、年产值50亿元以上。引进培育数字经济龙头骨干企业,培育支持符合条件的大数据企业上市挂牌。(牵头责任单位:区大数据局、区工信局、区金融中心)
13.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施优质企业培育计划,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鼓励企业建设国家级、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和重大创新平台,支持科技领军型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牵头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科技局)
对首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最高10万元补助,对到期连续申请重新认定成功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补助,对新成为规模以上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再给予20万元补助。对企业投入的研发费用、科技研发平台建设、创业孵化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知识产权创造应用等,按《《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云区科技创新十条措施的通知》(白府发〔2020〕38号)规定标准给予补助。(牵头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六)实施外向型企业培育壮大行动
14.推进对外贸易倍增计划。用好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和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政策优势,大力发展货物贸易,创新发展服务贸易,积极推动内外贸一体化。聚焦铝箔坯料、橡胶制品、传动带等优势商品,引导中铝铝业、岱高传动带、景浩科技等龙头外贸企业做大做强,带动中小外贸企业转型升级发展。力争打造进出口总额1亿美元级企业1家,1000万美元级企业5家以上。(牵头责任单位:区商促局)
实施“黔地优品”跨境电商出口新品牌计划,支持企业开展“保税展示+极速配送”跨境电商业务,引进跨境电商企业2家。推动银行提供合规优质的跨境电商金融产品和收结汇服务,落实好重点企业外汇结算、银行信贷、出口退税等“绿色通道”政策。积极争取中央外贸专项资金、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创新建立“资金池+基金”模式,对外贸企业平台建设、市场开拓、发展新业态等给予支持。(牵头责任单位:区商促局)
15.推动优质企业“走出去”。支持企业开展境外投资、承接对外承包工程及国际技术服务外包业务,针对参与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产能合作区的企业,配合市级部门出台财政支持政策,引导优势行业龙头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RCEP成员国布局。拓展“贵阳品牌”国际市场空间,支持企业加大海外仓布局。推进开通面向北美、欧洲、东南亚、中亚、中东等重要出口目的国的货运包机。鼓励一批本地外贸企业通过海外投资、并购等手段做大做强,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法依规到香港和境外上市。(牵头责任单位:区商促局)
(七)实施产业大招商行动
16.大力招引优强企业。深入实施产业大招商三年倍增行动,发挥招商引资工作中驻外办事处“桥头堡”、开发区“主战场”和国有企业“主力军”作用,扎实做好“两图两库两池”等基础工作,紧盯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长三角、成渝等地区的优势产业,重点突出制造业、数字经济、总部经济企业招引,推动中央企业在筑布局新项目、区域总部、研发基地。新引进产业项目到位资金年均增长18%,到2025年到位资金累计突破413亿元。(牵头责任单位:区商促局)
完善重大招商项目“绿色通道”,强化对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涉及的各审批环节、审批事项的程序优化和办结时限提速。强化土地、厂房等保障,夯实项目快速落地基础。(牵头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市自规综执空规六科、区发改局)
三、要素支持
17.强化资金支持。加强政金企融资对接,持续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省中小企业信贷通、市政策性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和转贷应急资金等作用,提升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服务能力,创新开发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金融服务产品。(牵头责任单位:区金融中心)
用好贵阳市级70亿元的工业发展基金和30亿元的工业发展资金池,鼓励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白云区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企业,通过基金股权投资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帮助企业做大做强。(牵头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金融中心)
18.强化用地支持。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推进产业用地实行“标准地”出让,统一规划、统一收储、统一整理、统一管理,提高土地开发建设效率。加大工业用地收储,支持工业项目建设依规划优先使用存量用地,鼓励采用工业用地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先租后让以及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提升标准厂房的使用效率。开展闲置低效资产盘活专项行动。积极探索创新旅游项目供地方式。(牵头责任单位:市土储白云分中心、区工信局、白云经开区、市自规局空间规划执法六科、区自然资源局)
19.强化能源保障。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提高开发区接入电压等级,以园区为单位探索开展电力直接交易,深化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工业企业天然气直供试点,支持天然气管输企业进行管网互通互联,鼓励天然气生产管输企业向工业企业提供直供服务。(牵头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发改局)
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政策。优先保障龙头企业、平台企业和制造业产融合作“白名单”企业能耗、排放指标需求。(牵头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20.强化人才支撑。实施人才引、育、用、留“四大工程”,分行业分领域实施重点人才五年倍增行动计划,深入实施重点产业人才和重大产业项目互动招引“123”计划。常态化开展在黔高校毕业生留筑行动,招引黔籍高校毕业生返筑就业创业。积极参与中国贵阳人才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建设,返乡入乡创业园,推进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探索开展新业态新职业培训,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及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等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稳定岗位。(牵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委人才办)
21.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办”“一窗办”“一次办”“一表办”“一站办”,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打造“贵人服务”品牌。(牵头责任单位:区政务中心、区发改局)
加大市场准入壁垒清理力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和综合执法。加快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强化信用信息共享开放,完善信用承诺、修复和异议机制。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切实保障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保护企业创新成果和权益。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8号),深化涉企收费专项治理,规范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达标等活动。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反垄断监管,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提升市场主体合规经营意识。(牵头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四、组织保障
22.加强组织统筹。区人民政府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有关负责人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场主体培育提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市场主体培育提升工作的统筹协调、调度督导,完善推进台账和责任清单,建立常态化调度机制。各责任单位要负责做好本行业市场主体培育提升相关工作,制定政策兑现细则。新制定的政策兑现细则,需报区政府审定。各乡(镇)、街道要履行属地责任,强化对辖区内重点企业的支持服务力度,确保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全力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3.强化监督考核。将市场主体培育作为“强省会”高质量发展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区督办督查局加大对工作的监督力度,督促各责任单位按规定时限完成工作任务,对工作推进不力、未按时完成工作目标的单位,按程序进行督办督查和责任问效。
24.做好政策宣传。用好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平台等各类政府宣传平台,发挥新闻媒体、行业组织、产业园区、企业服务机构作用,广泛开展惠企政策宣讲、解读、培训、辅导等活动,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和知晓度。发挥“贵商易”平台“企业找政策”“政策找企业”的作用,推动惠企政策“申报-审核-兑现”全流程线上办,做到“不见面申报、不见面审核、不见面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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