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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黄冈市黄州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黄州区科技创新政策清单

时间:2022-06-16 09:01:16|栏目:湖北高企政策|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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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黄冈市黄州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黄州区科技创新政策清单

黄州区科技创新政策清单

序号

支持事项

支持措施

责任

单位

政策来源

1

支持企业开展重大技术攻关

支持企业申报国家、省市各类重大专项。对企业独立或牵头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按年度到位资金额的5%予以配套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250万元。

区科经局

中共黄冈市委、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2

 

引导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大力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加大企业专利申报力度和研发投入认定力度,支持规上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

区科经局

中共黄冈市委、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3

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大力实施规上企业研发活动三年倍增计划,加强企业研发投入申报和统计上报工作,落实研发投入加计扣除政策。对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含)以下的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5%以上的部分,每年按实际支出的10%予以补贴,每个企业当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对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4%以上的部分,每年按实际支出的5%予以补贴,每个企业当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对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的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3%以上的部分,每年按实际支出的5%予以补贴,每个企业当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区科经局

中共黄冈市委、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4

加快孵化服务平台建设

鼓励行业领军企业、投资机构、产业园区、高校科研院所建设各具特色的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孵化器、加速器,完善“种子—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梯级孵化体系。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建设专业化技术服务平台,对服务平台新购置通用、基础性仪器设备,按照不超过15%的比例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区科经局

中共黄冈市委、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5

支持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大力推进“人才新政22条”落地落实,推动各类人才向企业集聚。鼓励企业聘用一批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专家教授担任“科技副总(创新团队)”,对聘用科技副总、创新团队的企业,财政每年每项分别给予5万元、7万元的资金补助。

区科经局

中共黄冈市委、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6

支持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

每年面向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选派一批农业科技特派员,对聘任的市级农业科技特派员年度考核合格的按照每人每年3000元标准给予补助。

区科经局

中共黄冈市委、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7

鼓励企业实施科技成果转化

打造“千企联百校”活动升级版,组织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双向互动、精准对接”,深入推进校企合作。对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同承担突破重大关键核心技术并在黄冈实现产业化的产学研项目,给予企业50万元奖励。对企业委托高校科研院所的技术研发项目并进行合同登记备案的,按企业实际支付给高校科研院所费用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贴。对企业按照科技成果转化标准购买科技成果的,按照实际交易额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科技成果成功转化的,3年内按照对地方财政税收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

区科经局

中共黄冈市委、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8

鼓励企业申报科学技术奖励

对获得国家科技奖励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湖北省科技奖励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湖北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区科经局

中共黄冈市委、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9

支持军民融合技术创新

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科技资源共享、科技成果推广、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化。对承担军工科研项目的民口企业,按照合同实际到账金额的5%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区科经局

中共黄冈市委、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10

加快技术创新平台建设

鼓励企业牵头组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的,分别一次性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校企共建研发中心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校企共建研发中心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区科经局、

区发改局

中共黄冈市委、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11

支持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对企业转移转化高校科研院所发明专利的,每件给予3万元的补贴。鼓励申报专利奖,对获得湖北省专利金奖、优秀专利奖的,每件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对当年认定为湖北省级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的承担单位,补助经费5万元。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共黄冈市委、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12

支持知识产权示范建设

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工信部知识产权应用标杆的示范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认定为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认定为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共黄冈市委、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13

支持企业整合全球先进技术创新资源

对企业在境外并购与自身主营业务发展相关的国外研发机构、取得绝对控股地位并获得有效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的,按照收购合同标的实际支付金额的5%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共黄冈市委、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14

实施知识产权示范工程

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程和授权资助主要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申请的发明专利。资助金额分别为:获得国内授权的一次性资助3000元/件;获得国外专利授权的一次性资助5000元/件;

每年在培育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程中的优势企业每家一次性给予3-5万元资助。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黄冈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15

实施高端人才引领工程

对引进在黄冈创新创业的“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高层次人才,一次性发放安家费100万元,连续5年每年发放生活津贴5万元;省“百人计划”“楚天学者计划”等高层次人才,一次性发放安家费50万元,连续5年每年发放生活津贴3万元。在黄冈新创业的领军型、高端型和成长型人才(团队),经认定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80万元项目启动资金支持。

区委组织部、区招商服务中心

中共黄冈市委、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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