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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农高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岳阳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7-16 10:07:50|栏目:湖南高企政策|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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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农高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岳阳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4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市支持屈原管理区全域以岳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为基础创建岳阳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以下简称岳阳农高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科技创新主体培育

1.加大涉农高新技术企业和龙头企业培育。市财政对岳阳农高区内新认定(含外市迁入)、复审认定的涉农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补;对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在项目安排上给予倾斜,在现代农业发展中加大对设施农业的投入,提升综合种养效率和产出水平。(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对引进先进技术、进口农产品加工先进设施设备的企业,按有关规定在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上给予扶持。对引进的世界500强、国内100强、行业50强企业,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在土地、出口创汇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扶持。(市商务局、市资规局、市税务局、岳阳海关、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速科技创新能力提升

3.建设科研平台。对岳阳农高区内新建立的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协作研发中心,市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40万元建站补助;对岳阳农高区内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市财政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发展孵化载体。对岳阳农高区内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市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配套支持。(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岳阳农高区内承担国家和省重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企业,或高校院所和企业承担的国家重大课题所形成的农业科技成果在岳阳农高区内首次实现产业化的,或岳阳农高区内的企业研发的重大创新型产品且当年产值首次突破1000万元的,通过股权投资、资金支持等方式,“一事一议”给予项目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市财政对获得国家、省科学技术奖的第一完成单位按照国家、省奖励标准给予等额支持,市级等额支持资金用于奖励获奖团队成员比例不低于70%。(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鼓励院士科研成果落地。对院士为岳阳农高区引进发展急需、拥有关键技术和成果且能够带来巨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企业或者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启动资金或者股权投资支持。对院士的科研成果通过出让方式在岳阳农高区转化,且该成果为国内首次实现产业化的,按照技术合同交易额的10%,综合考虑实际产出量,给予院士及其团队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资金补助。(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鼓励企业品牌建设

7.培育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以岳阳农高区内龙头企业、产业联盟和行业协会为依托,重点在稻米、稻虾、稻鱼、饲料、粮油、黄栀子等特色产业上培育一批市场信誉度高、影响力大的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对获得下列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的,市财政给予一次性配套奖励: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企业奖励50万元;对获批“中华老字号”的企业奖励20万元,对获批“湖南老字号”的企业奖励10万元;对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单位,每个奖励30万元;对新注册地理标志商标的单位,每件奖励10万元。获得文旅单位品牌的,按《中共岳阳市委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岳发〔2023〕8号) 给予奖励。(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广电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打造会展品牌。大力引进国内国际知名会展企业,国内外专业展览公司在岳阳农高区内落户或设立分公司且举办会展活动1次以上的,市财政一次性奖励30万元。落户岳阳农高区的展览公司获得国际展览业协会(UFI)项目认证或成为UFI和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会员单位的,市财政一次性奖励80万元。对涉农消费类展会展览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或标准展位300个以上的,市财政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在岳阳农高区举办的各类涉农国际会议活动,参会人员达到200人以上的,按照会期住宿、餐饮实际消费总额的30%给予补助。(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促进开放创新合作

9.加强国际合作交流。鼓励发挥开放窗口作用,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探索建立国际合作区,支持招引外资企业、外贸企业、涉农企业总部、农业科技研发机构(企业)、国际培训机构、境外涉农工商业协会等外向型企业和机构,以及农业检测认证、工程咨询、法律服务、人力资源培训等现代服务业企业入驻开展合作交流,对符合岳阳农高区产业发展要求的项目,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市贸促会、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口岸办、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建设用地政策支持

10.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将岳阳农高区列为新时代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重要区域,在建设重大路网、电网、水网和城市基础设施时给予重点支持。(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资规局、市交通局、市工信局、市水利局、国网岳阳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强化用地保障。在国土空间规划中进一步落实岳阳农高区发展战略空间,全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向岳阳农高区倾斜,优先支持涉农高新技术企业和产业发展用地,保障岳阳农高区实施的省、市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市资规局负责)

六、强化多元资金投入保障

12.强化财政支持。市财政通过现有资金和政策渠道,支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涉农高新技术企业孵化、成果转移转化等,推动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加大向上争资争项力度,通过财政专项、股权投资、产业基金等多种方式,每年统筹相关资金2亿元向岳阳农高区集聚,支持岳阳农高区建设。积极争取债券资金,用于支持岳阳农高区基础设施建设。(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科技局、市资规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加强金融支持。引导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及岳阳农高区共同出资,设立总规模不低于2亿元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金,用于支持岳阳农高区产业发展。加大融资担保力度,发挥好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作用,支持岳阳农高区企业融资需求。推动各金融机构创新信贷投放方式,为岳阳农高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设主体和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信贷支持。推动风险投资、保险资金等各类资本为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财金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大人才引进支持力度

14.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采取“一事一议”,通过股权投资、资金支持等方式,对新引进的产业领军人才及团队给予500万元—1000万元的项目资助;对符合岳阳农高区重大发展战略、能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产业领军人才及团队,最高给予5000万元的项目资助。(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通过项目扶持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行大学生创业贴息贷款政策,凡符合条件的项目,可享受2年期内单笔20万元以内的贴息贷款。连续5年每年支持岳阳农高区就业补助资金50万元。(市人社局负责)

16.强化人才服务保障。对岳阳农高区内企业自主引进的国际顶尖人才、国家级产业领军人才、省级产业领军人才、市级产业领军人才,市财政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安家补贴。分层分类为人才提供居留落户、租购住房、社保医保、子女入学、配偶就业、项目孵化、资金支持、职称评聘等高效便捷服务。鼓励企业、科研机构采取咨询、兼职、短期聘用、项目合作、技术顾问等方式柔性引进国家级、省级各类人才工程人才,按照最高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其税前劳动报酬的40%予以补助。(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教体局、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市直单位支持创建岳阳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任务清单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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