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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咸阳市2019年工业稳增长促投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时间:2022-03-14 09:25:09|栏目:陕西高企政策|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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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咸阳市2019年工业稳增长促投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咸阳市2019年工业稳增长促投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应对工业下行压力较大的严峻形势,现就2019年全市工业稳增长促投资推动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保持全市工业平稳运行,力争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0% ,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28%

1、紧抓国家推进煤炭工业总量去产能向结构性优化产能转变的机遇,积极帮助彬长大佛寺煤矿完成产能核增工作,力争全年能源工业增长7.0%以上。(市发改委、市煤炭局负责,相关县市区政府配合)

2、大力培育发展“两个千亿、两个五百亿”产业集群(电子信息产业和新能源汽车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和生物医药产业),力争非能源工业增长7.0%以上,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28%以上。(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市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级相关部门、有关县市区政府配合)

3、着力发挥市属国有工业企业稳增长重要作用,力争市属国有工业企业全年增速高于全市平均增长速度。(市国资委负责)

4、加强工业运行监测分析,定期召开经济运行分析会,及时对经济运行苗头性、趋势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提出意见或建议;加大对33户大企业集团生产经营的跟踪服务力度,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发挥大企业集团对工业经济平稳增长支撑作用;对产值和增速排名前200户稳产增产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负责,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5、对全市规模以上停产、减产工业企业实行动态监测,按“六个一批”(淘汰一批、扶持一批、培育一批、纳规一批、复产一批、整合一批)原则,着力分类解决好企业复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企业尽快复产达产。对困难企业和停产企业中有望恢复生产的企业,给予一定扶持。(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煤炭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按职能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具体负责,市级有关部门配合)

6、对今年竣工投产重大新增产能项目,建立项目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夯实推进责任,加强跟踪服务,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今年竣工投产重点工业项目,从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重点支持,确保新增产能项目尽早投产达效。(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负责,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7、鼓励加快新增规模企业培育,每新增1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补助企业及所在县市区20万元,每半年兑现奖励一次,确保2019年新增规模工业企业70户。(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负责,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8、大力推进全市新建、技改、改扩建和资源整合矿井的建设步伐,年内完成2处新建矿井、3处技改和机械化升级改造矿井的竣工投产和6处煤矿的复工复产,推动煤矿企业产能释放,形成更多增量。(市煤炭局负责,相关县市区政府配合)

二、加大工业项目跟踪服务力度,力争工业投资增长2%,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9%

9、对今年135个重点工业项目(含35个技术改造项目),加大扶持力度,按照年度计划投资任务,分类加快推进、确保工期进度,力争工业投资增长2%。(市发改委、市工信局负责,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10、抓好35个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强化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跟踪服务,加大机械、冶金、建材、纺织、食品等产业的改造提升力度,鼓励支持企业提高装备工艺和智能化水平,力争全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9%以上。(市工信局负责,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11、积极争取省级汽车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快推进汽车产业快速增长。以“做大整车、做强配套、做优服务”为主线,大力引进和推进整车及关键零部件项目建设,培育完善新能源汽车等产业链。(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负责,有关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配合)

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企业“走出去”,实现以销促产,确保2019年工业品产销率96%以上

12、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实施精准招商,紧盯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和民营企业100强,主动对接联系,深入开展集群式、板块式招商,力争形成一批新的增长点;加大CEC8.6代线上下游配套产业、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3D打印、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招商,着力打造电子信息和新能源汽车产业两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加快高端装备制造业和生物医药两个五百亿级产业聚集发展。(市招商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市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市级有关部门配合)

13、组织企业参加全省100场工业品促销活动和国内重点展会,鼓励企业开展市域内互采互销和重点支持的境外知名展会,参展费用由市财政给予补贴,确保2019年工业品产销率96%以上。(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市级有关部门配合)

四、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力争非公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4.5%

14、着力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企业,从市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一定资金,对列入国家“专精特新”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首次进入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继续落实奖补政策,推动“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工作,实现规模效益“双提升”。(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负责,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15、加强对20个省上重点建设的县域工业集中区考核激励和动态监管。2019年,力争非公经济占GDP的比重提高到54.5%。(市工信局负责,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16、积极争取并用好民营企业纾困基金,帮助有市场、有信用、暂时遇到流动资金困难的民营企业渡过难关。争取省上民营企业技术改造专项奖励资金,支持民营企业开发新产品、更新设备、升级技术。(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负责,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五、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激发企业活力,确保规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投入强度0.283%,新增高新技术企业8家

17、加大创新平台建设力度,鼓励企业积极创建国家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提高自身技术平台硬件和软件水平,实现技术创新能力的跃升,力争2019年创建省级技术中心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业品牌培育企业5户以上。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品牌建设。促进新产品推广应用,不断提升新产品产值占比,确保规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投入强度0.283%。(市工信局、市科技局负责,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18、推进重点产业的共性技术研发平台、龙头企业校企合作新型研发平台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加大对瞪羚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和支持力度,对新认定的瞪羚企业,择优给予研发项目经费支持;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奖励,确保2019年新增高新技术业8家。(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负责,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19、对电子、消费品、汽车等重点工业品超销售企业给予奖补,对重大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应用实施奖励;继续开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活动,鼓励企业在省市外新建地产品牌推广示范店。(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负责,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20、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对在境内主板成功上市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0万元补助;对在中小板和创业板成功上市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补助;对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助;对在陕西省股权交易中心交易板成功挂牌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5万元补助;对在成长板成功挂牌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补助。(市金融服务中心、市财政局负责,市工信局和市国资委配合)

21、推进工业智能制造产业重大项目建设,围绕“两化融合”“智能制造”,推动“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加快法士特智能制动产业基地、杜克普高端智能定制、武功县智能停车示范产业园等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咸阳市大数据产业孵化园建设,推动工业大数据和企业上云建设进度。(市工信局、市大数据管理局、相关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负责,市级有关部门配合)

六、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企业发展活力

22、巩固市级涉企行政事业性“零收费”成果,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项目。完善涉企保证金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涉企保证金。支持发电企业和用户自主协商交易电价,持续扩大直供电交易规模,落实一般工商业电价再降低10%政策。(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负责,市级有关部门配合)

23、进一步加大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力度,切实按计划做好清偿工作,提高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活力。(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市级有关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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