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如有高企申报、高企迁移、高企贴息需求的企业/中介机构,欢迎电联:15915898572(同微信)
企业资质服务

安徽高企政策

当前位置: 主页 > 高企奖励政策 > 安徽高企政策

阜阳市太和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太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3-01-22 15:18:50|栏目:安徽高企政策|点击:
  •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 商标注册

阜阳市太和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太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我县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增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发展新动能,增强经济新动力,促进公共科技供给,补齐我县科技创新短板,进一步提高科技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建设创新型太和,现就加强科技创新工作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各项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的重大部署,大力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建立健全技术、平台、金融、政策四大创新支撑体系,全面推进创新改革试验,紧紧围绕建设创新型太和,大幅度提高太和区域性科技创新能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创新发展为核心。切实把科技创新摆在全县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统筹推进各项改革,统筹推进科技、管理、品牌、组织、商业模式创新,统筹推进引进来与走出去合作创新机制建设,实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开放创新的有机统一和协同发展,下好创新“先手棋”。

——坚持以协调发展为方向。推进各区域、各领域科技创新协调发展,提升科技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能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强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建设各具特色的产业科技创新核心机构。

——坚持以绿色发展为理念。以可持续发展为基本路径,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综合开发运用各种生态新技术,促进环境保护、能源资源开发和高效清洁利用,推进城镇化与美丽乡村建设科技进步,为生态安全绿色可持续发展提供科技支持。

——坚持以开放发展为动力。全面落实国家、省全面改革创新试验区先行先试政策。强化主要面向发达地区的科技合作,多形式、多渠道搭建对外科技合作交流平台。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着力培养技能型“工匠”人才,推进人力资源大县向人力资本大县转变,建设“科教强县”和“技工强县”。

——坚持以共享发展为根本。把科技惠民作为科技工作的落脚点,努力提升科技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和服务社会建设的能力,使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共享科技进步带来的实惠。加大科技扶贫工作力度,推动科技精准扶贫。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县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升、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明显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步伐明显加快、科技创新人才明显聚集、创新创业环境明显优化,引领发展能力明显增强,技术、平台、金融、政策四大创新支撑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主要科技创新指标力争赶上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全社会崇尚创新创业良好氛围逐步形成,县域性科技创新平台、机制建设扎实推进,创新型太和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其中,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3%;全县高新技术企业规模和总量快速增长,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稳步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150亿元;建立国家级研发平台1家,省级研发平台1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0%以上建有研发机构;建立科技创新人才引进与培养激励机制,打造科技创新人才高地。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增长50%以上,年均增长15%以上,发明专利拥有量位居全市前列。

四、主要保障措施

(一)推进融合发展,强化产业创新

1、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把产业创新作为核心任务,着眼构建创新型现代产业体系,推进“三产融合”和“四化同步”。发挥高新技术企业主力军作用,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计划,实施省“三重一创”计划,加快经济开发区和现代医药产业集聚发展基地转型升级建设,升级为国家经济开发区,培育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提升全县现代医药、绿色食品、有色金属、节能环保、装备制造、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装备等主导产业技术水平,引导扶持智能终端、生物材料、基因检测等先导产业发展。以强化研发、设计和商业模式创新为重点,推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引导太和制造向太和创造转变。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推动信息数据资源开放共享。

2、改造升级传统产业。加快传统产业技术高端化、智能化改造,提升现代农业、筛网滤布产业、发制品产业、有色金属、绿色食品、生物医药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等为重点,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实施科技应用示范工程和技术改造升级工程,支持传统产业广泛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手段,开展科技、管理、品牌、组织、商业模式的全面创新。

3、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优化产业产品结构,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构建适应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发展要求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生物技术、农业装备技术、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应用推广,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实施“绿色食品产业工程”,促进“百万吨粮仓”向“百万厨房”转变。抓好现代农业产业基地、现代农业园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大力发展精准农业、设施农业、创意农业、休闲农业。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加大农民技术培训力度,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

4、加快惠及民生的科技创新。实施智慧太和建设工程。以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健康、促进公共安全、推动可持续发展为重点,加快民生与科技融合创新发展。加强对健康养老、环境治理、公共安全等民生领域的科技支撑,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生活环境质量和幸福指数。

(二)加强载体建设,集聚创新合力

1、建设各具特色的科技创新核心服务机制。发挥比较优势,坚持特色发展,打造创新要素集聚、综合服务功能强大、适宜创新创业的科技创新核心服务机制。实施园区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建立以科技创新为导向的考核激励机制,促进科技资源、人才资源和金融资本向园区集聚,引导各类园区争创创新型园区。支持七个乡镇的产业集聚区,争创建国家、省级产业集聚创新新区,提升太和国家级星创天地、农业科技园区、太和生物医药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等创新发展水平,支持其他有条件的乡镇工业集聚区创建国家、省、市级经开区和创新园区。

2、加强创新平台建设。谋划建设新型创新研发机构,根据主导产业布局建设一批创新平台或基地,逐步形成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的科技创新平台体系。支持企业总部或研发机构来我县设立新型研发机构、分支机构或中试基地,开展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并获得省、市认定的研发机构、分支科研机构和中试基地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支持围绕生物医药、新材料、智能终端等优势产业,支持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或先进产业技术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经国家、省、市级认定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工作站、工业设计中心、质检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行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经省、市级认定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引进的科技创新人才团队,经省、市级以上认定的分别给予财政科技资金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3、支持建设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加快推进“双创”平台建设。按照省、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和《众创空间备案实施细则》。积极开展市级以上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备案和“双创”示范基地申报认定工作。对我县新认定、备案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生产力促进中心、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优先申报各类科技项目。加强电子商务基础建设,为创新创业搭建高效便利的服务平台。鼓励企业或团队参与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对参与国家、省、市各类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的项目,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和2万元的资助。对获得国家、省、市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奖励的项目,县分别给予1:1配套奖励。

4、推进乡镇科技进步。各乡镇要因地制宜、主动作为,发挥资源禀赋优势,创新政府管理,搭建开放创新平台,完善创业服务体系,提升环境品质,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闯出因地制宜、各具特色的创新发展新路。培育县域、乡镇特色产业集群。对获得国家、省、市认定的科技创新特色经济的乡镇,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鼓励科技特派员开展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对科技特派员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的每家给予20万元的奖励。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研发经费(R&D)支出占生产总值(GDP)比重、高企培育及认定、万人发明专利申请及授权量、成果转化、项目争取、人才团队引进等省对县市创新能力评价的主要指标,分解到园区和乡镇,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三)培育创新主体,促进创新创业

1、积极培育各类创新主体。鼓励企业加大高新技术研发投入,强化高新技术培育运用,对当年通过高新技术培育企业认定和当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2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省级新备案的在培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的奖励,当年完成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任务,分别给予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科技局5万元的奖励。组织开展民营科技型企业、市级创新型企业认定,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动态信息库。鼓励民间资本投资科技型小微企业,鼓励科技人员领办或参与创办科技型小微企业。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对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或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新备案的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3万元的奖励。

2、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探索运用财政补助机制激励引导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对企业购置关键研发仪器设备,获得科技成果转化、科技重大专项、动植物新品种选育、等项目的企业,按省政策要求比例进行足额配套奖补。对教育机构、卫生机构获得国家、省、市认定的教研成果、医疗特色科室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落实企业研发投入视同利润制度。全面落实企业创新税费优惠政策。建立引导和倒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机制。

3、实施科技“小巨人”企业扶持计划。对技术创新绩效明显、产权明晰、具有一定规模、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在创新平台、科技项目、知识产权、财税政策等方面重点扶持。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投资科技型中小企业,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和融资能力,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成为高新技术企业。

4、加快培育壮大自主品牌。实施品牌质量升级工程,综合运用市场培育、创新奖励、风险补偿等多种方式,推进名牌、商标、技术标准等战略实施。加强名牌产品和商标品牌培育,支持企业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设,占领竞争制高点。对获得国家、省重点名牌商标的每个给予5万元的奖励。对参加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企业,每一项标准给予1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省、市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的资金奖励。

5、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对县内企业承担的国家、省、市重大科技项目,组织单位有明确配套要求和配套比例的,在市财政按要求比例予以足额配套的基础上,县财政按要求比例予以足额配套。围绕构建现代产业支撑体系,实施县级科技项目,以产业链布局创新链、资金链、政策链,在生物医药、智能终端、新型材料、生态环保、现代农业、有色金属、筛网滤布、发饰品等重点领域和教育、医疗卫生领域,布局一批科技项目,组织开展一批应用基础研究和产业前沿技术研究,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培育发展创新产品,支撑引领产业创新升级。

(四)坚持价值导向,推进成果转化

1、加大以产业化为目标的成果转化支持力度。加大对太和科技医药生产力中心、太和县科技创新生产力中心,太和县生物医药众创空间、太和县智能众创空间、郭庙花卉国家“星创天地”建设支持力度,支持鼓励企业创办孵化器、众创空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支持安徽德信佳药业有限公司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依托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建设集技术交易、创业服务、成果转化等功能的“一站式”科技创新平台。支持企业和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以技术入股、转让、授权使用等形式在太和转移转化科技成果。鼓励企业吸纳和应用科技成果,重点把转化应用前景好作为重要依据,把转化应用效果好作为重要标准。

2、落实成果转化激励政策。鼓励企业包括国有科技企业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给予股权奖励、股份期权、分红权、科技成果收益分成等激励政策。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在太和转化,成果转化所获收益全部留归单位自主分配。全面推进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管理改革,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技术骨干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比例不低于70%。对企业购买先进技术成果,实际支出50万元以上的项目,成果转化取得显著效益的,根据企业实际支付技术合同金额数,按照30%的比例,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3、推动产、学、研、政、用协同创新。加强与“长三角”及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科技交流与合作。积极推进企业与国内高校院所在人才培养、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等方面开展战略合作,以企业为主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建立厅县、院县会商机制,在产业转型、创新体系建设等方面争取国家、省、市更多支持。引导企业走出去,引进来,开展多层次的科技合作。

4、提升知识产权综合效能,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制订建设知识产权强县实施方案,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完善知识产权资助政策,推进国家、省知识产权示范、试点建设。加强专利池建设,进一步实施太和县专利资助政策,重点资助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对申报获得国外发明专利、国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分别给予1万元、6千元、2千元的资助奖励。对于国内发明专利,拿到受理通知书或实质审查通知书、并缴纳实质审查费的,当年每件给予3千元的资助。对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当年每件再给予3千元的资助奖励。对获得国外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授权证书的当年每件一次性给予1万元、2千元的资助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贯标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3万元的奖励。对新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的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新获得省专利金奖、优秀奖的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对专利技术产业化企业,每年优选出前10名,分别给予5万元的奖励。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推进知识产权维权建设。

(五)强化要素保障,增强创新活力

1、完善创新政策体系。全面落实国家、省、市科技创新系列政策。围绕强化创新活力、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强化发挥人才作用,制定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各类主体创新、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激励人才创新创业等一批配套政策文件,形成可操作的具体实施计划和工作方案,加快落实各项政策措施。

2、畅通准入渠道。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改革商事制度,制定企业名称登记改革措施,放宽名称和经营范围管制,支持和鼓励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充分发挥各类园区对小微科创企业的吸纳、孵化和培育作用,打造富有区域特色的园区“创客”招商基地。对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来我县进行科技服务的,每培养成功申报成国家、省高新技术企业一家,给予服务机构0.5万元奖励。每申请一件发明专利并获得授权,每件给予1千元的奖励。对乡镇及企业专利联络员每申请一件发明专利给予100元的奖励,获得授权发明专利每件给予200元的奖励。

3、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完善财政支持创新发展政策体系。全面、足额落实省、市科技创新奖补及配套资金。县设立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的增长随县财政收入的增长比例而增长,引导支持推动区域科技创新。建立普惠制的科技创新券制度,支持中小微企业和创客购买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等科技服务,优先支持在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上取得名次的企业和创业者。

4、强化金融支持。推动科技创新链条与金融创新链条的有机融合,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设立政策性的天使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大力发展创业投资,运用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投入科技创新,对新设立、注册和纳税在我县并符合规定的股权投资机构给予落户奖励。支持商业银行设立科技支行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交易费用补贴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开展科技和发明专利保险补贴,补贴保险费由县政府财政支付。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发展专利权质押融资、股权质押贷款、中小企业集合债等新型信贷产品。对以知识产权质押获得贷款的企业,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过程中所产生的登记费、担保费、评估费等费用,在市补助的基础上,县在给予50%的补助。积极引导科技型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

(六)坚持高端引进,建设人才高地

1、支持高层次人才团队。围绕全县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面向国内外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对企业引进产业发展急需、拥有关键技术和成果、且其研发成果进入产业化阶段,能带来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国内外人才及团队,经相关部门评估预测,实行“一事一议”方式给予特殊支持。开展“太和县优秀产业科技创新团队”评选活动,对符合条件纳入县政府扶持的县级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优先申报省、市级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积极争取省、市扶持资金。

2、大力培养引进创新创业人才。实施高层次人才津贴制度。启动创新人才培育项目,对取得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及其创新团体进行褒奖,开展“科技创新突出贡献人才”评选活动。在全县各产业领域中取得重要产业技术创新成果、为产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产业技术人才中,每年选拔认定至少30人作为全县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鼓励领军人才领衔组建产业技术创新团队,争取在自主创新、关键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对培养入选国家、省、市人才(或团队)重点工程的,县财政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3、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职业教育、订单培训与人才输送相衔接,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终身培养培训体系,采取“职业技术学校+园区+企业”、“高等院校+园区+企业”等方式,为企业打造稳定的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办好阜阳市医药科技工程学校,协调省属高校在太和设立一批药物、医药工程、经济管理等方面的分院,打造高水平职业教育师资队伍。通过组织技能竞赛培养、选拔高技能人才,建立“普工—熟练工—技能人才—高技能人才”的孵化培育模式。鼓励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每年举办1次综合性高层次技能大赛。

(七)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创新环境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把科技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建立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把创新驱动发展纳入对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范围。强化“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的工作意识,敢创新、会创新、学创新,主动支持、引导、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强化基层科技管理队伍建设,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城关镇工业园区、七个乡镇工业集聚区等要确定一名负责人主抓科技工作,并配备专职科技特派员。每年召开一次全县科技创新奖励大会,对创新驱动工作推进快、创新要素聚集成效明显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创新企业和人才进行表彰。

2、强化工作落实。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统筹实施、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共同参与的科技创新工作机制。重新调整成立县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局,统筹协调科技创新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督促各部门实施、落实各项工作分工。

3、严格绩效考核。改革完善创新驱动导向评价机制和考核办法,把创新业绩纳入对领导干部考核范围,压实工作链、责任链。以科技投入、创新平台、高新技术、知识产权等构建科技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对全县科技创新进行综合考核,定期督查评估,严格奖惩兑现。

4、加强宣传引导。在全社会弘扬创新创业宣传,培育创新意识,提倡敢为人先、勇于探索的精神,营造激励成功、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抓好全国科技活动周、科普宣传周等重大科技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举办科技论坛、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活跃太和创新创业氛围。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加强对创新驱动发展、创新型城市建设以及重大科技成果、典型创新人物、教坛新星、特色医疗专业科室和企业的宣传,加大对创新创造者的表彰激励,重奖科技功臣和科技企业家,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太和县人民政府

2017年6月5日

上一篇:滁州市天长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天长市科技创新奖励补助法(试行)

栏    目:安徽高企政策

下一篇:蚌埠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科技创新部分

本文标题:阜阳市太和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太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

本文地址:https://www.gqrdw.com/anhui/3250.html

高企新闻资讯 | 高企申报教程 | 高企材料下载 | 高企奖励政策 | 高企申报通知 | 高企认定名单

重要申明:本站所有政策文件、认定文件均来源于政府相关网站,然政策具有时效性,如不清楚是否最新政策,请咨询在线客服或当地相关部门。

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任何非本站因素导致的法律后果,本站均不负任何责任。

联系QQ:1123162087 | 邮箱:1123162087@qq.com

Copyright © 2022-2025 潮盛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版权所有粤ICP备2022013427号

本站总访问量次 | 本站访客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