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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江山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推动门业(家居)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3-03-01 10:12:24|栏目:浙江高企政策|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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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江山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推动门业(家居)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全面振兴江山工业的若干意见》(市委发〔2018〕8号)、《关于创建木门行业智能制造示范市行动方案》(市委发〔2019〕38号)等文件精神,抢抓新一轮门业(家居)产业发展机遇,推动我市门业(家居)产业的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木门+全屋定制”的发展方向,围绕做大产业规模、提高发展质效的目标,以数字化转型为主线,全面实施五大工程,加快实现门业(家居)产业由集聚发展向集群发展转变,全力打造“聚”且“名”的门业(家居)产业集群。

二、主要目标

力争通过3年努力,培育技术先进、链条完整、竞争力强的现代门业(家居)产业,推动门业(家居)产业向更大规模、更高品质、更高水平迈进,打造国内知名的门业(家居)产业集群和中高端门业(家居)制造基地。到2022年,具体实现以下目标:

——产业规模:门业(家居)产业工业总产值突破150亿元,规上工业产值突破75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规上企业达到90家,亿元以上企业10家,50亿元以上企业1家;新增挂牌上市企业或被行业内上市公司并购企业2家以上。

——创新能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家,规上企业有研发(R&D)经费企业数、拥有专利企业数、有研发机构企业数全部达到100%。

——智造升级:数字化转型取得显著成效,成功创建木门行业智能制造示范市,实现规上门业企业数字化改造的全面覆盖,建成木门(家居)行业云平台,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25万元/人以上。

——品牌建设:培育打造知名品牌,加快提升产品品质,新增“品字标”认证证书3张以上,维护好“中国木门之都”、“中国定制家居木制制品名城”、“国家级木门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等国家级区域品牌。

三、重点工程

(一)产业链条构建工程

1.培育龙头强化链条。继续实施培育龙头单打培育计划,指导龙头单打培育企业制定发展战略规划,重点鼓励关联度高、带动力强、核心竞争优势明显的企业做大做强,成为行业龙头和单打冠军企业。引导企业股改上市,重点引导优质骨干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积极股改、挂牌和上市;支持上市公司以资本运作、跨境投资和企业并购等形式提升企业规模和综合竞争力。加强行业研究与分析,每年从木门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专项经费中安排50万元,用于向第三方购买产业研究、产业发展趋势分析等专业服务。

2.产业招商整合链条。依托现有门业企业,加大产业招商力度,抓住行业龙头企业跨界进军全屋定制的有利时机,主动及时对接,帮助其牵线搭桥,与我市门业企业开展合伙合作。我市门业(家居)企业被行业相关龙头企业、上市企业并购重组,注册地仍在我市,且重组方占重组后企业股权51%(含)以上的,重组过程中产生的地方综合贡献全额奖励给企业,重组后,以被重组企业前三年地方综合贡献平均数为基数,自重组次年起五年内,给予新增地方综合贡献80%的奖励。聚焦重点区域,紧盯木业产业集聚地区企业外迁的有利时机,主动承接优质项目梯度转移。

3.引育配套补齐链条。不断加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配合,采用引育结合的方式,按照“专精特新”的发展要求,引进或培育一批专业生产门套、门扇、线条、门锁、饰面板、板材等配套产品的项目和企业,提高产业配套能力,实现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合作互动。鼓励我市门业(家居)企业为国内知名上市门业(家居)企业做配套,规范提升自身生产能力、产品质量和管理水平。

(二)数字转型升级工程

1.推进制造过程数字化。以木门企业为重点,推进企业设备互联、数据集成、智能管控,促进生产过程精准化、柔性化、敏捷化。全面推进智能制造提质扩面,实施一批智能工厂、车间、生产线、工段项目,强化示范引领,建成一批重点项目、示范项目。对经江山市智能制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并通过专家验收,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厂房和土地)100万元以上的智能制造项目,按新增设备投资的15%、软件投资的5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重点项目智能工厂按投资额(含设备、软件)的30%补助,最高2000万元,数字化车间(智能生产线)按25%补助,最高1000万元,智能工段按20%补助,最高500万元;示范项目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智能生产线),分别按投资额的40%、33%补助。力争到2022年实现木门规上企业数字化制造全覆盖。

2.加速产品设备数字化。支持门业(家居)企业淘汰老旧设备,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与数控装备,提升企业智能装备应用水平,企业购置单台数控设备投资额15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7%给予补助。积极推动智能化产品、配件、部件的研发,实现产品、部件、配件的有智能、可互联、能组装,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实施成功的产品智能化项目,按照其研发经费实际投入的30%给予补助,最高100万元;如实施未成功,则按照项目研发经费实际投入金额的15%给予补助,最高20万元。

3.加快经营管理数字化。依托省智能制造专家委员会、东南数字经济发展研究院等智力平台,发挥各类数字化工程总包商与行业云平台服务商的优势,为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专业指导和跟踪服务,力争到2022年,木门规上企业100%实现数字化经营管理。加强数字化工程服务商的培育,全面推广木门数字化工程总包及牵头总包的模式,以木门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为招商载体,积极招引数字化工程总包商与行业云平台服务商,并鼓励引导将其总部设立在江山。对在我市注册的数字化工程总包商、行业云平台服务商,经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自注册次年起5年内,按其当年度形成的地方综合贡献80%给予奖励。支持建设涵盖集采供应、生产经营管理服务、数字化设计、检测服务、全员培训等服务的综合或专业行业工业互联网云平台,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服务水平。

(三)品牌培育推广工程

1.加大区域品牌推广力度。市财政每年安排经费用于区域品牌推广,具体用于委托专业机构系统策划并制作门业(家居)产业区域品牌的宣传标识、口号、宣传片、创意视频,在城市高铁站、城市广场等人流聚集场所以及各类媒体投放,打响区域品牌;与各级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网络媒体等合作,每年在江举办门业(家居)全国性、全球性行业峰会、论坛等重大活动;由市政府每年统一组织优质企业组团集中参加上海、广州等行业影响力大的展会,打造江山门业一条街,不断提升区域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强化专项整治,不定期开展门业整治“回头看”,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企业,不断优化发展环境。

2.引导企业加强品牌建设。结合企业发展战略,引导帮助企业结合自身实际,科学确立品牌定位,制定品牌战略,促进品牌建设与业务发展的协同。支持企业参加展会活动,利用全国性、国际性展会活动,宣传推介企业品牌,对参加经市经信局备案的国内展会,按展位费的50%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每年最高50万元。企业参加由省、市、县商务部门组织或推荐的重点境外展会,给予展位费和展品运输费80%的补助,每个展位最高补助4万元;对参展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给予80%的补助,每个单位不超过2人,每人补助最高1.5万元。支持企业开展“品字标”认证工作,对新获“品字标”认证证书(以“浙江制造”标准分类计数)的,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并在政府采购、政府性投资项目中,对“品字标”产品实施优先采购。

3.规范提升产品质量。增强企业质量意识,督促企业执行“浙江制造”实木复合门和木质复合门团体标准,鼓励企业优化产品质量,提高产品档次。对获得中国质量奖(含提名奖)、省政府质量奖(含创新奖)企业(组织)奖的,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提升产品检验检测能力,支持衢州市方圆林产品检验检测中心扩大检测范围与服务范围,将中心建设成省级林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产品抽检力度,在常规抽检的基础上,每年针对门业、家具、板材的含水率、甲醛等关键性指标进行不少于4次抽检,对抽检结果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并督促不达标企业限期进行整改,市财政每年安排产品质量专项抽检经费,保障产品质量监督、监测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加强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业务指导,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开展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帮助企业注册涉嫌侵权商标的“套路中介公司”,加大企业知识产权维权工作力度,促进产品质量整体提升。

(四)创新能力提升工程

1.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主动对接国内与产业相关的专业高等院校,加强与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南京农业大学、浙江农林大学等省内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重点突破产品设计、家具防潮、油改水等关键技术瓶颈,加快产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的产业化。

2.加快科技创新机构建设。引导门业(家居)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建设各类技术研发平台,增强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的补助,力争到2022年,新培育市级以上研发机构3家以上;加快科技创新主体培育,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重新认定的给予10万元奖励。

3.建立工业设计创新体系。推进工业设计与门业(家居)产业深度融合,鼓励企业申报各级工业设计中心,促进成果转化。鼓励企业与中南林科大等优秀工业设计类高校院所、设计咨询机构合作,以门业工业设计关键技术为研究重点,建设开放共享的公共服务平台;支持企业与设计机构开展合作研发新产品,根据企业设计外包、定制设计、购买设计等情况,按企业当年实际设计投入的20%给予补助,最高50万元。加强专业设计人才培养力度,利用国内相关高等院校的师资带动江山中专“家具设计与制作”专业教学,为全市木门产业提供优秀的设计和制造员工。

(五)公共平台建设工程

1.加快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打造公共服务体系,谋划建设集板材、油漆等原材料供应、配送等为一体的交易采购平台、木材烘干中心;建设集中共享的门业测量、安装、售后服务等为一体的服务平台;建设集木材和门业包装、装卸、仓储、运输、信息服务等功能为一体信息化、标准化的现代物流平台。

2.创新融资服务平台。支持企业与优质房地产开发公司、家装公司、家居类企业合作,做大规模。市担保中心设立门业(家居)产业融资担保专项业务,以企业承兑汇票质押,通过银行贷款,支持与优质(国企、上市公司、上年度应税销售10亿元以上企业)房地产开发公司、家装公司、家居类企业合作的门业(家居)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3.推进木门数字产业基地建设。以木门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为依托,全力引进数字化技术创新型研发机构与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企业,把江山木门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成为木门行业工业互联网云平台供应商、人工智能应用平台供应商、产品设计平台供应商、木门检测服务平台商、木门数字化技改总包商、生产要素集中采购服务商、企业全员培训平台服务商等系统解决问题供应商及创新机构。到2022年,引进木门制造装备企业、木业数字化设计服务企业、数字化工程总包企业、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企业等数字技术创新企业30家以上,年服务门业(家居)企业300家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完善市门业产业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强化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推进门业(家居)产业发展的职能,督查本实施意见的落实,明确责任分工,协调遇到的问题。强化门业产业发展服务小组产业研究、产业招商、企业服务职责,促进门业(家居)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要素保障。全市上下要凝聚共识,将门业(家居)产业集群发展作为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在资金、土地、指标等方面予以倾斜。落实用好各类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各级奖补资金,争取各级专项资金扶持;新增工业用地指标优先用于门业(家居)企业优质项目,能源和排污指标予以优先保障。

(三)推进协会建设。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建设,整合市门业协会、林产联合会、门业协会技术专委会等各方资源,提升协会组织服务水平。大力支持行业协会提高自身服务水平和能力,加强门业(家居)企业间互联互通、行业自律、抱团发展,切实发挥政府和企业间的纽带作用,积极开展企业培训、信息咨询、产品宣传推广等全方位服务,以专业能力承接好政府转移的相关职能。

五、其他

本意见自2020年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2020年1月1日起符合本意见的按意见执行,与其他政策有重复的,按“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原《关于加快推进江山门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委办〔2017〕70号)同时废止。

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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