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嘉善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善县推进传统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有关决策部署,着力克服当前需求不足、成本上升等困难,加快推动我县传统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工业强县升级版建设为统领,聚焦全县装备制造、绿色家居、时尚纺织三大传统优势产业,引导企业研发创新化、生产数字化、引领示范化、产品品牌化、销售多元化,带动全产业链优化升级,推动传统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激发新活力、新动能、新优势。
(二)主要目标。深入实施“科技创新”“两化改造”“企业培育”“品质提升”“市场开拓”等五大行动,进一步完善创新链,提升产业链,拓展价值链,强化政策链,促进产业迈向价值链中高端,全力推动装备制造、绿色家居、时尚纺织三大传统优势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到2024年底,力争三大传统优势产业营收利润率达到8%,规上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同比增速达到7%,新产品产值率达到60%。
二、主要任务
(一)聚焦科技创新,厚植产业发展根基
1.推进产学研一体化。大力推进浙大长三角智慧绿洲、嘉善复旦研究院、祥符实验室、上海大学(浙江)高端装备基础件材料研究院等高能级创新载体与传统产业企业深度合作,联合开展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发挥高校院所多学科、科技与人才等优势,打造专业技术研发平台,助推企业解决技术难题,不断提升嘉善传统产业核心竞争力,全力推进一批产业重大科技成果在嘉善转化落地。(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各镇(街道))
2.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深入推广产业技术攻关“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攻关模式,由政府、企业点题、出资,面向各类创新主体竞榜、揭榜,征集解决方案,聚焦智能装备、芯片、控制系统、高端基础件及材料等领域,组织协同攻关,集中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到2024年,组织实施省级重点研发项目3项。(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各镇(街道))
3.推进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加强企业研发机构体系建设,鼓励企业自建或联合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建立研发机构。到2024年,新增省级研发中心5家、省(重点)企业研究院3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3家。(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各镇(街道))
4.大力引进培养人才团队。深入实施“祥符英才”计划,大力引育科技领军人才、团队、国内外知名工程师、设计师等高层次人才(团队)。支持科研院所与传统企业开展人才联合培养机制,以实践提升人才创新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深入实施卓越工程师培养工程,推进特色产业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依托嘉善技师学院、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分院等载体,产学研用协同推进高素质复合型工科人才培养。到2024年,培育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1个,引进12名海外工程师。(责任单位:县委人才办、县科技局、各镇(街道))
(二)聚焦两化改造,推动制造模式创新
5.加快推动数字化改造。依托“千企数字化改造行动”,重点推进传统产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加快生产设备、生产线迭代更新,疏通企业改造最后“一公里”。推动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和行业产业大脑建设应用,推广轻量化数字化改造模式,标准化、高质量、低成本快速推动中小微企业数字化改造,实现传统产业以数据驱动生产管理提升,推动传统产业高质量发展。到2024年,新建成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2家、工业互联网平台2家。(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各镇(街道))
6.加快推动绿色化改造。依托“千企绿色化改造行动”,以工业企业、园区为主阵地,重点推进传统企业绿色化改造,大力推广应用绿色低碳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装备、材料、产品,加快构建以绿色工厂为核心的绿色制造体系,引领生产制造方式绿色化转型。到2024年,新建成国家级绿色工厂1家、省级绿色工厂2家。(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各镇(街道))
7.加快推动重点行业改造。发挥数字化总承包商的综合集成作用,以木业、钮扣、轴承3个传统行业作为试点,重点推进企业数字化改造规划,基于统一标准改造企业车间各类设备与系统,实现企业生产主要环节数据的采集,推动设备间、系统间的互联和数据共享,打造一批应用成效显著的试点企业作为企业样本复制推广。(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各镇(街道))
8.鼓励实施兼并重组。聚焦钮扣、植绒印染、轴承等传统优势产业,鼓励和引导行业内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整合行业资源要素,放大现有产品、技术、市场、品牌等的优势效应,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支持企业做精做优做大做强。梯度式培育行业内的头部企业、腰部企业、中小企业,鼓励成长性高、科技创新方面存在潜力的企业集聚发展,推动特色产业园区建设(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嘉善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道))
(三)聚焦企业培育,发展壮大企业雁阵
9.加快龙头企业培育。加快在传统制造业领域培育一批在全国乃至在全球具有一定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大力实施单项冠军培育工程,精准培育一批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链主”型企业等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名企”。到2024年,新增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家。(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各镇(街道))
10.推动“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依托“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实施分层指导、分类培育、精准服务,引导传统产业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推动企业裂变发展、特色发展、专精发展,形成以大企业引领、中小企业筑基、微型企业开拓的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到2024年,新增省级隐形冠军培育企业1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30家。(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各镇(街道))
11.壮大科技领军企业队伍。大力支持传统产业提升创新能级,推动科技型企业扩面提质,依托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加快构建传统产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领军企业”的雁阵式梯队。到2024年,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60家,高新技术企业40家,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领军企业队伍进一步壮大。(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各镇(街道))。
(四)聚焦品质提升,打响“嘉善制造”品牌
12.打造创新服务综合体。开展“系统化构建行业标准体系、专业化建设检验检测平台、多元化配建行业研究机构、精准化搭建工业互联网平台”等“四位一体”标准质量体系建设,着力打造传统行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推进木业、钮扣等“四位一体”行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迭代更新,全面增强传统行业质量、标准、品牌、创新、市场等能力和水平,培育行业竞争新优势。(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
13.加强区域品牌建设。强化行业品牌建设,鼓励长盛、晋亿、双飞、梦天等龙头企业和行业协会牵头,建立区域品牌培育提升机制,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和嘉善特色的区域品牌和行业品牌。推进“品字标”扩面提质,实施浙江精品培育行动,加强“浙江制造”品牌培育动态管理、绩效管理,加大对传统企业自主品牌的培育支持力度,提升竞争力。到2024年,新增“品字标浙江制造”认证企业6家、“浙江制造精品”3个。(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各镇(街道))
14.鼓励企业参与标准制定。依托全县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制度,引导传统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制修订,推动更多传统产业优势产品、关键技术转化为标准,提升传统产业话语权。到2024年,新增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2项,行业标准3项,制修订“浙江制造”标准3项。(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
(五)聚焦市场开拓,深挖产业销售潜力
15.线上线下融合拓市。推动传统产业企业利用抖音、淘宝、小红书、京东等各类电商平台,以采购对接、网络直播、企业店等多种方式开拓线上市场。联合专业社媒公司,运用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社交社群等开展巡回专项活动,为企业提供自媒体线上拓客等服务,帮助企业精准挖掘意向客户。鼓励企业开设线下直营门店,参与政府项目招投标。(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各镇(街道))
16.组织开展产业链对接。以传统产业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为主体,排摸企业供需难点问题,梳理上下游企业真实需求,聚力开展“产销对接”“产投对接”“政企对接”“产融对接”和“产才对接”等五大对接活动,帮助传统企业破解产业链供应链痛点和堵点。到2024年,组织开展县级以上传统产业对接活动6场。(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委人才办、县商务局、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县科技局、各镇(街道))
17.鼓励企业参加展会。深入实施“千企百团”计划,以政府部门带队、行业协会牵头等多种方式,推动传统企业抱团参展,稳住欧美、日本等传统市场,积极开拓“一带一路”、RCEP等新兴市场,抢抓新订单,发展贸易新业态,助力企业打开国内外市场,实现内销外贸双循环。(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各镇(街道))
三、支持政策
1.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当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在200万元以上、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4%且增速在15%的企业,给予研发费用增长部分不超过10%补助,最高300万元补助。
2.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对新认定的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企业研究院分别给予150万元、50万元补助,并在新认定后第三年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再分别给予最高150万元、5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企业研发中心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30万元补助。
3.推动数字化技术改造。对实施零土地技术改造,且生产性设备投资达到500万元以上的项目,采用竞争性分配方式,按设备投资额的18%、15%、12%分三档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分别为1500万元、1200万元、800万元。对年度投入达到200万的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按数字化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500万元。
4.鼓励企业开展绿色化改造。对企业采用节能、节电、节水和新技术、新工艺的节能减碳技术改造项目,按其审定节能量和减排量,项目节能量达到100吨标煤或二氧化碳减排量200吨,且设备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在项目竣工后按设备投资额的1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800万元。
5.鼓励实施兼并重组。为加快现有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实现土地高效利用,对通过兼并重组做大做强的企业,新增设备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兼并重组项目,在项目竣工验收投产后,按照设备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500万元。
6.培育专精特新企业与科技型企业。对首次获评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科技领军企业、省科技“小巨人”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1万元补助。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最高给予30万元补助,再认定的最高给予8万元补助。
7.鼓励企业品牌建设。对获得“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认证的,每个产品给予25万元补助(同一企业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75万元,累计最高不超过125万元);对新认定“浙江制造精品”,单个产品给予补助30万元。
8.支持企业标准创新发展。对牵头制定并完成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或省级地方)标准、“品字标”标准的,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20万元、20万元补助,牵头修订并完成上述标准补助相应减半;除第一起草人外排前五位参与制定并完成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或省级地方)标准、“品字标”标准的,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10万元、3万元补助,单个单位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9.鼓励企业开拓市场。鼓励企业参加境外展会,按实际摊位费用予以补助。其中,参加县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的重点线下展会,单次最多补助2个摊位,单个摊位补助最高不超过4万元;参加其他线下展会,单个展会补助最高不超过2.5万元;委托他人代参展的,按以上标准给予补助;参加由县商务主管部门组织的重点线上展会,单个展会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参加境外长期展销的企业,补助展销费用的50%,单个展销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10.鼓励开设直营门店、工厂店。鼓励各镇、街道(开发区)支持对传统优势产业企业在知名商场、大型机场、大型车站等区域开设品牌首店,对其店面装修、房租支出等方面的实际投资额予以补助。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嘉善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共富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抓好协调服务、监督指导、试点示范等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协调解决改造提升中的重大问题。各镇(街道)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真抓实干,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推进方案,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要素保障。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深入推进“三服务”活动,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落实各项惠企减负政策,着力优化营商环境。针对企业面临的土地、资金、能耗等要素制约,各相关部门要主动上门,开展面对面、点对点服务,切实帮助企业破解发展困难,引导企业加快改造提升。强化人才支撑,落实高端人才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深化产教融合,整合“政、产、企、校”四方资源,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我县制造业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质量。
(三)加强督查考核。根据省市工作部署,建立健全传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推进机制,进一步落实牵头部门的工作责任和属地政府的主体责任,建立监测、评估和考核制度。深入挖掘改造提升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对典型企业、示范项目的宣传报道,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营造合力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浓厚氛围。
本方案自2023年12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相关政策与原有政策有冲突的,按就高原则执行。本政策涉及资金由相关部门专项资金支出。
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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