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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富阳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杭州市富阳区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时间:2024-05-13 09:08:19|栏目:浙江高企政策|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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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富阳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杭州市富阳区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杭州市富阳区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和区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 增强政策取向一致性,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有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市《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 策》,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以下政策。

一、扩大有效投资政策(由区发改局牵头实施)

加快推进省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 2024 年,抓 好 11 个省 “千项万亿”重大项目, 完成投资 36 亿元以上,推 进 51 个市重点项目, 完成投资 79 亿元以上,确保民间投资占 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 50%以上。

( 一 )发挥重大建设项目带动支撑作用。 贯彻落实《浙江 省重大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省市重大项目攻坚,用好投 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争取省市重大项目加快审批、要 素保障应保尽保。统筹推进全区基础设施、制造业、房地产、  服务业等“四类”重点项目建设, 明确“开工一批、推进一批、 竣工一批”计划。全年落地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 40 个(其中 10 亿元以上项目 9 个) ; 落地亿元以上服务业项目 7 个(其中 10 亿元以上项目 2 个)。(责任单位: 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 住建局 )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围绕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激发 全社会投资活力, 区财政 2024 年预算安排资金 8.11 亿元。其中,用于区属学校、公立医院、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领域建 设资金 3.90 亿元;城市路网、环境卫生、污水管网有机更新、 产业配套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1.90 亿元;水利及重大交通 工程建设资金 2.31 亿元。(责任单位: 区财政局)

(三) 向上争取资金支持。 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充分发挥其对重大项目建设的拉动作 用,全区争取发行专项债资金 20 亿元以上。(责任单位: 区发 改局、区财政局)

(四)加强用地用林要素保障。 2024 年,全区计划供应各 类建设用地 5787 亩,其中, 争取批次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1500 亩以上。 2024 年,全区保障建设项目使用林地 1100 亩以 上。(责任单位: 市规划资源局富阳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五)强化用能要素保障。 2024 年,保障新上重大项目用 能 10 万吨标准煤以上,新增能耗支持民间投资项目的比重不低 于 70%,支持“千项万亿”项目用能应保尽保。加快推动传统产 业集聚提升,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工业企业节能技改, 加强公共建筑能源管理和节能改造,全年腾出存量用能空间 1 万吨标准煤以上。全年新增可再生能源和新型储能装机 8 万千 瓦以上。允许新上项目通过购买省外绿证等形式落实能耗平衡 方案。推动全区工商业用户进入电力市场,力争全年实现市场 化交易电量 20 亿千瓦时以上,交易成本每千瓦时同比下降 1 分 以上。(责任单位: 区发改局、区供电公司)

(六)加大对民间投资支持力度。 全面落实浙江“民营经 济 32 条”、《杭州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任务举措 185 条落地细则》, 执行好要素保障“3 个 70%”、招投标“七个不准” 等政策。围绕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重点产业链供应链、完全使   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项目等 3 张项目清单, 常态化向民间资本   推介重大项目。规范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实施,充分   调动民间资本积极性。(责任单位: 区发改局)

(七)加力推进城市地下管网建设等 5 个领域补短板。 支 持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教育服务高质量供给、农业转移人口市 民化、优质医疗服务供给、养老服务供给等 5 个领域补短板, 精准谋划实施一批高质量项目,全力争取上级支持,确保走在 全市前列。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 卫生健康局、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八) 充分发挥国企平台作用。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依托 项目建设管理和投融资等方面优势,在城市建设和产业培育等 方面发挥更大支撑作用。2024 年区属国有企业力争完成投资 156 亿元, 鼓励通过专项债、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 REITs)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责任单位: 区国资 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属国有企业)

二、科技创新政策(由区科技局牵头实施)

深入实施创新深化和“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重点在 增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建设高能级科创平台、打造创新孵化体 系、引育高层次科技人才等方面加大力度,强化冲千亿上台阶、 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科技支撑。 2024 年,力争实现全社会 R&D 经费支出占 GDP 比重达到 3.3%,新增国高企 100 家、省级科技型 企业 200 家以上。

(九)强化财政资金保障。 围绕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推 进,区财政 2024 年安排科技专项预算 3.33 亿元。其中,支持高 校院所建设高能级平台 1.50 亿元,支持科技企业培育 0.89 亿元, 支持人才培育 0.33 亿元,支持科技成果转化 0.61 亿元。(责任 单位: 区财政局)

(十)加强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持续深化实施“名院名校 名所”建设工程,加快推进杭州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西湖大学 光电研究院、浙江中医药大学富阳研究院等创新平台建设。支持 行业龙头企业、研发机构组建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按省 市核定的补助方案给予配套支持。构建新型实验室和新型研发机 构体系,对企业牵头建设新认定的省重点实验室,给予最高 100 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和市级新型研发机构, 分别给予 100 万元和 50 万元奖励。落实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在科技 成果转化收入分配、进口科教用品免税方面享受省属科研院所同 等待遇。(责任单位: 区科技局、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杭州富春湾新城管委会、开发区集团、杭州富春湾集团)

(十一 )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加大关 键核心技术攻关,积极参与实施省市重大科技专项,建立完善以 市场需求为牵引、转化绩效为导向的项目立项组织机制,对采用 “揭榜挂帅”择优委托形式实施的重大项目可给予最高 1000 万元 资助。支持企事业单位、创新联合体承担国家、省重点研发任务, 加速形成重大科技成果,按省市实际到账补助经费的 25%,给予最 高 500 万元资助。支持构建科技领军型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牵 头、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其形成标志性成果的重大科技项目,省市区联动给予最高 3000 万元财政  经费补助。 对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签订的,且实际支付金额达  300 万元的单个横向科目,符合条件的可视同市重点科研计划项  目,根据市级核定的补助金额给予配套。(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十二)加强科技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地。全面落实企业研 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固定资产加速折 旧、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和企业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等支持科 技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 区税务局、区科技局)

(十三)更大力度实施企业研发投入补助政策。 对年度研 发投入 2000 万元且比上年增长 10%以上的企业,按不超过新增额 的 20%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最高补助 200 万元;对国家级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上市培育企业、创新型企业, 按不超过年度研发投入总额的 10%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最高补助 200 万元;对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不超过年度研发投入 总额的 5%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最高补助 100 万元。(责任单位: 区科技局)

(十四)加强海外与外资研发机构建设支持。鼓励企业建设 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际联合实验室和海外创新孵化中心, 按省市要求给予奖励。(责任单位: 区科技局)

(十五)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落实省、市鼓励科技成果 就地转化政策,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深化科技成果“先 用后转”模式,建立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失败后风险补偿 机制,对购买科技保险产品的企业给予最高 50%的保费补贴,单个 企业最高可补贴 50 万元。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等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对产业化项目按企业实际支付技术交易额的 50% 予以补助,最高补助额不超过 50 万元。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技术交 易,按企业年度累计实际技术交易额一定比例(技术合同需经认 定登记) ,单个企业年度给予最高 200 万元奖励。(责任单位: 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

(十六)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激励。 对新认定的市级专业化、 标准化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 50 万元、25 万元区级奖励。对年 度绩效评价优秀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 50 万元的区级奖 励。孵化企业 15 家及以上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符合条件的,给予 一次性 15 万元的奖励。对市级以上孵化器内的孵化企业给予房租 补助,补助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 15 元,单家企业享受面积不高于 500 平方米,享受期限为签订入孵合同当年起 3 个会计年度。(责 任单位: 区科技局)

(十七)健全科技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实施新雏鹰企业培育 计划,持续培育未来产业和高精尖产业领域的硬科技初创企业。 对首次认定的新雏鹰企业,给予最高 50 万元奖励。持续实施省科 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 企业,给予最高 20 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 给予最高 10 万元奖励;对首次上规模的高新技术企业,再给予 30 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为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最高给予一 次性 1 万元奖励。(责任单位: 区科技局)

(十八)加强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育。实施省、市引才计划和 科技领军企业人才自主评审有关政策,落实符合条件的科技领军 企业开展人才计划自主评审。承接省、市对高端外籍专家、海外工程师、新入选的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政策扶持。 执行市外籍 “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试点,持续推进企业引进外籍人才的 便利化措施。(责任单位: 区科技局)

三、五大产业生态圈建设培育政策(由区经信局牵头实施)

围绕富阳区企业培育“136”行动方案,扎实推进新型工业化, 引导企业集群发展,全面打造以数字经济为引领的“1545”现代 产业集群,推进五大产业生态圈提质增效,形成具有富阳辨识度、 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

(十九)统筹集成各类财政资金支持。 区财政 2024 年预算 安排 6.3 亿元。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培 育大企业大集团、打造“小巨人”“专精特新”等企业发展矩阵、 推动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建设“未来工厂”、实施重 大装备首台(套)产品技术攻关与应用、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创 新等资金 2.03 亿元;保障重要制造业招引项目落地,扶持重大产 业项目发展,安排重大项目扶持专项资金 2.74 亿元;从土地出让 收入中提取 1%作为“腾笼换鸟”专项经费 0.70 亿元,重点用于盘 活工业用地、企业整治提升、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产业园区 配套设施等;支持智能物联、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材料、绿 色能源等五大产业生态圈上级资金配套 0.83 亿元。(责任单位: 区财政局)

(二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国家先进制造业、集成电 路、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国家集成电路和工业母 机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引导大中型企业创建省级未 来工厂,支持中小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和数化转型,加大研发投入,并按规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责任单位: 区税务局、 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

(二十一 )加大政府产业基金支持力度。 2024 年进一步优 化政府产业基金运作流程,围绕五大产业生态圈,计划通过政府 产业基金招引落地项目 20 个,出资金额达 30 亿元,撬动社会资 本投资 150 亿元。(责任单位: 区财政局)

(二十二)持续加强制造业金融支持。 2024 年,力争新增 制造业中长期贷款 40 亿元以上、新增上市公司 2 家。用好碳减排 支持工具等央行货币政策工具,推动金融机构对企业节能技术改 造项目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引导 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责任单位: 区政府办)

(二十三) 强化工业用地供应服务保障。 2024 年,全区计 划出让工业用地 1500 亩,出让面积占总出让用地面积比例不低于 35%。支持“415X”先进制造业、五大产业生态圈重大项目申报省 重大产业项目,符合条件的特别重大和引领性产业项目可提前预 支用地奖励指标。健全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 出让等供应体系,支持在符合“标准地”出让要求的前提下, 实 行“带方案”“带项目条件”出让。支持以工业为主的“工业+商 服”“工业+科研”“工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混合产业用 地供给,促进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推进低效工业用地片区统筹再 开发,2024 年,全区完成低效工业用地盘活 1700 亩以上。科学统 筹推进“工业上楼”工作,促进工业用地供应向园(片) 区集聚、 向民企倾斜、向供楼转变。在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前提下, 容积率一般不低于 2.0,有建设条件的项目可试点探索容积率提升至 2.5—3.5 左右。积极引导区级国有企业加大低效工业用地回购 力度,推进工业标准厂房建设,为五大产业生态圈制造业企业提 供高品质、低成本的产业空间;低效工业用地回购后,经区政府 批准同意进行工业标准厂房建设的,应签订履约监管协议和出让 合同补充协议,建成后的工业标准厂房(公共配套设施除外) 新 增规模的 45%可按每幢(单元) 不小于 3000 平方米或每层不小于 1000 平方米进行分割转让、分割登记,不另收土地出让金。(责 任单位: 市规划资源局富阳分局、区经信局 )

(二十四)支持数字经济创新提质发展。深入实施数字经济 创新提质 “ 一号发展工程”,努力推动八大攻坚行动,推进 “链 主企业”培育,在土地、能耗、算力等要素上支持数字产业集群 培育壮大,聚焦光电通信、数字安防、集成电路三大优势领域, 力争实现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规上(限上) 企业达到 200 家以上。 加快推进数实融合,抢抓杭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国家试点, 推动汽车零配件、生命健康、通信设备三大领域全覆盖。对投资 50 万以上工厂物联网项目(含纯软件项目),最高给予 15%补助, 不超过 150 万;持续推进 “未来工厂”和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建设, 加大区内推广应用, 对被认定为市级 “ 链主工厂 ”“ 智能工 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分别在项目投资补助外,最高给予 500 万元、200 万元、80 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 业互联网平台最高分别给予 300 万元、200 万元奖励。(责任单 位: 区经信局)

(二十五)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完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机 制,支持小微企业上规提质,做大做强“雄鹰”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优质企业群体,努力培育跨国公司和世界一流企业。  对首次上规纳统的工业企业给予最高 2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上规  后连续 3 年保持在规的再给予不超过 3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大  企业(大集团)业务部门、分公司或个体工商户转为独立法人企  业并首次上规纳统的工业企业,再额外给予不超过 10 万元奖励。 积极配合杭州市推进“专精特新”名城建设,对首次认定为国家  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省“隐形冠军”企业和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分别最高给予 200  万元、150 万元、100 万元和 2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持续开展工  业企业亩均综合评价,不断优化评价机制,原则上有效期内的高  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推广目录有效期内的  省级以上首台(套)产品企业不列入 D 类企业。推动个体经济又  快又好发展,开展分型分类精准培育,开展“个转企”直接变更  便利化登记。(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

(二十六)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深化省高能级战略平台、 “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特色小镇、市 “ 一园一主业”特色产 业平台等产业平台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开发区产业空间有机更新, 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强化开发区建设,用好市级开发区财政奖补 专项资金作用,推动产业项目和优质企业向开发区集中,争取在 亩均税收、制造业投资、容积率提高、年度企业升规等方面取得 上级财政奖补。(责任单位: 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 市规划资源局富阳分局、区商务局)

(二十七)强化制造业人才支撑。加大人才政策对 “1545” 现代产业集群和五大产业生态圈支持力度,大力引育高层次、高学历、高技能人才。综合人才规模、产业导向、研发水平、贡献 价值等要素,结合实际向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实施自主授权认定 市级 B-F 类人才。根据 “ 三支队伍”建设要求进一步优化制造业 企业人才体系建设,按管理型、技术型建立完善高级经营管理人 才和卓越工程师分级培养体系,开展区级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区 级卓越工程师标准化认定和政策激励调研,出台相关举措做好人 才 “ 引、育、留”文章。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积极整合职业院 校、科研机构等多方创新要素和资源,推动相关学院学科方向向 区内重点打造的标志性产业链、向紧缺的企业一线工种倾斜, 为 企业发展提供多方面的人才支撑。(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科 技局、区委人才办、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

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由区发改局牵头实施)

深入实施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百千万”工程,重点在打造服 务业重点平台、培育领军企业、发展信息服务业等方面加大支持 力度,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2024 年,确保服务业增加值增长 6.5%以上。

(二十八)落实财政资金保障。聚焦现代服务业发展,区财 政 2024 年预算安排 0.50 亿元。其中,支持总部经济、营利性服 务业发展 0.39 亿元,支持文旅融合、体育产业发展 0.05 亿元, 鼓励文创产业发展 0.03 亿元,加快推进创新创业等创业补助 0.03 亿元。(责任单位: 区财政局)

(二十九)支持打造服务业重点平台。加快建设富春双谷数 字贸易与技术创新发展区,优先推荐创新发展区内企业申报国家 服务业专项资金。高质量推进杭州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责任单位: 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

(三十)支持培育服务业领军企业。培育认定一批区级总部 企业,积极申报省、市服务业领军企业、总部企业等,依法依规 给予要素保障支持。支持申报各类政府产业基金、自然科学基金 以及重大科技专项,支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政策性金融工具 等。(责任单位: 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政府办、 区财政局)

(三十一 )支持信息服务业稳进提质。 支持企业做优做精, 鼓励软件企业积极申报“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鼓励软件 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对符合条件企业给予研发投入补助。推 动基础软件、工业软件等重点领域关键软件产品开发和首购首用, 支持软件首台(套)产品工程化公关突破,对符合条件的入选国 家、省级首版次软件产品应用推广目录的企业,给予首版次软件 销售补助。对服务企业数字化改造技术咨询、设备制作、项目实 施、维护服务等收入达到 200 万元以上的数字工程服务商,经认 定,按收入的 5%给予资助,单个企业每年资助最高不超过 100 万 元。(责任单位: 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

(三十二)推动工业设计产业提升发展。积极组织优秀企业 申报工业设计中心,对获得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和省级工业设计 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 100 万和 50 万的资金奖励,市区两级资金 一比一配套。鼓励企业参与国内外知名工业设计奖项,对获得中 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中国设计智造大奖金奖的,给予一定资 金奖励。组织院校师生、设计师参与各类设计论坛、展会、培训 活动。(责任单位: 区经信局)

(三十三)推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鼓励文创产业集聚发 展,倡导文化会展演艺活动,对符合重点文化产业发展导向的项 目,以及获评重点文化产业园区、街区和国家、省、市级荣誉的 重点文化企业及文创产业项目的,按规定根据文创专项资金管理 办法给予相应资金补助。重点推动数字文创发展,建成 2 个数字 文创园(基地)。加快影视产业发展,对影视企业符合政策的创 作、投资、拍摄、播映、获奖等工作给予相应政策补助。(责任 单位: 区委宣传部)

(三十四)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支持文旅融合新业态、 新产品打造,推进文旅消费品牌创建,深化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 示范城市建设,建设 5A 级景区和培育千万级核心大景区。对省级 以上重大文旅项目,纳入用地审批“绿色通道”。鼓励城市转型 退出的工业用地根据相关规划用于发展文化和旅游产业。支持符 合条件的乡村旅游发展用地申请使用各地在国土空间规划中预留 的不超过 5%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创新旅游项目用地管制方式, 推进旅游开发、“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少量确有 需要的允许选址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对个人出租住房经营乡村旅 游的,按规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 区文广旅体局、 市规划资源局富阳分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三十五)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 发展。按规定使用省市扶持体育发展专项资金,对获评国家体育 产业基地的单位(项目)、省运动休闲乡镇、参加全国顶级职业 体育联赛俱乐部以及品牌赛事培育等事项,根据效益评估等给予 一定支持。打造国际赛事之城,高质量举办首届国际划联皮划艇“杭州超级杯”、富阳半程马拉松等高质量赛事件 5 项以上。聚 焦赛事活动,拓展体育消费,发展体育赛事新消费增长点。 (责 任单位: 区文广旅体局、区财政局、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

(三十六)推进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积极打造现代金融创 新高地,有序推进金融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现代金融组织体 系。支持银行机构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中小企业信用贷款与投贷联动业务,积极推进政府性担保机构为 企业科技创新提供融资担保。加强政银企对接,深化同各金融机 构战略合作,力争 2024 年新增贷款规模不低于 450 亿元。(责任 单位: 区政府办)

五、建设高质量交通体系和交通强区政策(由区交通运输局 牵头实施)

围绕建设高质量交通体系总目标,统筹推进新一轮重大交通 项目和农村公路网络建设, 加快现代化交通物流体系建设, 继续 实施特定对象高速公路通行费补贴政策,加密融杭通道,提升区 域路网结构,优化营商环境,方便群众出行,着力推动区域经济 高质量发展。

(三十七)增强财政要素保障能力。聚焦富阳交通高质量发 展,围绕轨道交通、现代公路、水路、铁路等建设,提升综合交 通运输能力,2024 年区财政预算安排 2.76 亿元。其中,农村公路 建设资金 1.81 亿元、公路日常养护资金 0.60 亿元、公路运营管 理资金 0.05 亿元、湖杭铁路经营亏损弥补资金 0.24 亿元、列车 停点经济补偿资金 0.04 亿元、富阳区高速公路通行费补贴资金 0.02 亿元。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拓宽政府投资重大交通项目资金筹措渠道,加快实施杭州中环富阳北段、五四-宝山隧道等项 目建设,加快推进 320 国道上里“平改立”、杭淳开高速、钱塘 江航道“四改三”、杭州中环南段、14 省道改建等项目前期。(责 任单位: 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

(三十八)加快构建现代化交通物流体系。持续深化东洲港 “东洲—乍浦〃宁波”等外贸集装箱精品航线运营。积极推动东 洲码头、三山建材码头与重点生产企业合作,打造水陆联运新模 式。支持物流企业从事杭州至宁波舟山港海铁联运业务,推动货 物运输“公转铁”。支持在杭州港范围内从事水路运输、装卸业 务,增加海河联运集装箱运量,提升水路运输质量,鼓励海河联 运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 区交通运输局)

(三十九)降低交通运输成本。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继续实 施国标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六五折优惠、国家鲜活农产品 运输“绿色通道”免费政策。落实《富阳区高速公路通行费补贴 实施办法(试行) 》政策措施,继续对审核认定的杭州市 E 类及 以上的高层次人才、企业高管骨干人才、新招引企业人才等特定 对象,绑定的车辆( 1 辆)在杭新景高速、杭徽高速、绕城高速西 复线相关的 12 个收费站出入,给予相应的通行费补贴。(责任单 位: 区交通运输局)

(四十)稳步推进交通惠民。全面开展“四好农村路”2.0 版建设,2024 年实施农村公路新(改)建 15 公里,农村公路养护 工程 60 公里。支持农村“客货邮”融合,按要求完成开通城乡客 货邮融合线路、新增综合性服务站点任务,畅通“工业品下行、 农产品上行”双向通道。关心关爱货车司机,建立健全货车司机服务联盟,积极创建行业党建省市级示范点。(责任单位: 区交通运输局、区交通集团)

六、扩大内需和对外开放政策(由区商务局牵头实施)

积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巩固提升对外开放优势,更大力度 吸引和利用外资、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积极抢订单拓市场, 释 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恢复向好。 2024 年,确保出口占全国份额 稳中有进,全力稳住外贸基本盘,实际使用外资 3.69 亿美元,力 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 5.5%左右。

(四十一 )强化财政资金支持。 聚焦稳外资稳外贸促消费, 2024 年区财政预算安排 0.65 亿元。其中,多措并举稳外贸,开放 型经济资金 0.31 亿元,支持企业走出去、拓市场、保订单。支持 跨境电商国内电商发展、消费能级提升、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商 务服务业发展资金 0.34 亿元。同时按照上级部门预算安排要求, 最大限度发挥招大引强专项激励和外资招引激励资金效能。 (责 任单位: 区财政局)

(四十二)稳定外贸发展。 积极参与省市拓市场攻坚行动, 2024 年组织外贸团组 10 个,参加境外展会 60 个以上,实现出境 企业 160 家。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境内外展会,并给予一定展位费 补贴。对 2024 年企业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投保费用予以扶持。加 大外贸融资扶持,鼓励担保机构为外贸企业申请“杭信贷”项下 融资提供免费担保。加大支持汇率避险业务,为符合条件的外贸 小微企业、综合服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办理汇率避险业务。强化 外贸主体培育,支持企业开展绿色贸易。(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区财政局、 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区政府办、区税务局、区经信局、钱江海关富阳办事处)

(四十三)激发消费潜能。落实新能源汽车减免购臵税等政  策。落实充电基础设施用电峰谷时段优化等电价政策,全年新增  公共领域充电设施 343 个。2024 年,全区组织各类促消费活动 40  场以上;鼓励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培育精品国潮国货消费, 打  响“乐活富阳”消费品牌。积极参与杭帮菜扬名工程行动,举办  餐饮促消费活动 4 场以上,响应市级要求推进餐饮业“新六名” 工程等杭帮菜高质量发展十大行动。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积  极申报省级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试点。深化“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 配合杭州争创全国放心消费示范城市。以放心消费单位、放心消  费商圈(街区)、放心消费乡村(社区)为基础单元,以“放心  市场、放心商店、放心网店、放心餐饮、放心工厂”等为主要载  体,打造一批富阳特色窗口示范放心消费单位。(责任单位: 区  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文广旅体局、 区发改局、区住建局)

(四十四)发挥电商优势。支持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建 设,到 2024 年底,累计打造电商“共富工坊”18 个。深化跨境电 商培育,支持跨境电商在主体培育、品牌培育、人才培育等方面 加快发展。(责任单位: 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钱江海关富阳办事处)

(四十五)推动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持续推动服务贸易创 新发展,在壮大市场主体、鼓励创新发展模式等方面给予政策支 持。(责任单位: 区商务局、区委网信办、区市场监管局、区 财政局)

(四十六)大力吸引和利用高质量外资。积极向省、市争取 外资招引激励资金。进一步拓展外资招引新渠道,加大境外招商 力度,2024 年争取落地 3000 万美元以上产业项目 5 个,1 亿美元 以上外资大项目 1 个。(责任单位: 区商务局)

七、乡村振兴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政策(由区农业农村局、区 发改局牵头实施)

深入实施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和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 工程,全区域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加快推进以县城为载体的  新型城镇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2024 年,全区行政村全部实  现集体经济总收入 80 万元且经营性收入 50 万元以上。

(四十七)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区 财政 2024 年安排资金 4.6 亿元。安全防御、美丽河湖、民生实事、 农田水利工程、管护经费、森林消防、动植物疫病防控和保护、 农林资源保护等资金 1.49 亿元,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和耕地垦造资 金 0.29 亿元,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 0.25 亿元,支持农业高 质量发展资金 0.33 亿元,加强种粮农民收益保障资金 0.41 亿元, 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资金 1.73 亿元,支持科技强农、 机械强农资金 0.1 亿元。全年争取上级资金 2 亿元以上。(责任 单位: 区财政局)

(四十八)加大金融支农力度。加强与省市融资担保合作, 2024 年,力争全区政府性支农支小融资担保余额达到 2.5 亿元。 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保持平均担保费率不高于 1%的基础上,对 小微、“三农”市场主体给予优惠倾斜。落实省级小麦、水稻完 全成本保险相关政策。(责任单位: 区政府办、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 四十九)加强耕地保护和土地综合整治。 2024 年,落实 耕地占补平衡改革政策,建立耕地储备制度,全年实现耕地垦造 和功能恢复 1000 亩,完成“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 不少于 9000 亩。完成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2 个。统筹整合相关资金, 集成现有涉农政策,优化耕地、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和粮 食功能区等农业生产空间布局,新增“多田套合”面积 4500 亩。 (责任单位: 市规划资源局富阳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五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 2024 年,新建高标准农田 0.15 万亩,高标准农田(粮食功能区)改造提升 0.3 万亩,提标 改造市级高标准农田(含粮食生产功能区)0.3 万亩。探索开展旱 地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地力提升试点示范,推进永久基本农田 逐步建成高标准农田。(责任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市规划资源 局富阳分局、区财政局)

(五十一 )健全粮食安全保障机制。优化粮食生产扶持政策, 促进农户种粮积极性,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常态化实施规模种粮 (油)种植补贴、订单粮食收购奖励、规模种粮主体贷款贴息等 政策。建设省级粮油绿色高产创建项目 8 个,市级粮油优质高产 高效示范区 2 个。对规模种粮(油)按可收获面积实施补助,对 符合粮食生产贷款贴息条件的规模种粮主体给予 3%且不超过实际 贷款利率 70%(两者取低值)的贷款贴息补助。(责任单位: 区 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市规划资源局富阳分局、  区财政局)

(五十二)提高“菜篮子”保供能力。新建和提升改造市级“菜篮子”蔬菜基地 300 亩以上,落实叶菜应急生产 200 亩以上。 贯彻落实市级“菜篮子”基地叶菜价格指数保险。实施现代渔业 发展政策,新增推广新型综合种养面积 1.7 万亩。实施畜牧业产 能新增奖补及区级生猪出栏激励政策,推进政策性生猪价格指数 保险试点工作。(责任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五十三)建设美丽乡村。 实施市级新一轮美丽乡村建设, 建设市级美丽乡村特色村 4 个、数字乡村样板镇村 2 个、未来乡 村 2 个。推进农村供水水站巩固提升 28 处,增强农村饮用水安全 保障能力。适度超前建设农村电网,落实国家充电基础设施奖励 资金和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重点支持乡村公共充 电设施建设及运营。(责任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 住建局、区发改局、区供电公司)

(五十四)支持科技强农、机械强农。深入实施农业“双强” 行动,实施农业科技创新推广,对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  新模式展示、推广应用和成果转化项目,补助不超过投资额; 省   市县联动选派科技特派员 63 人,承接上级财政对市级以上科技特   派员项目的补助,落实科技特派员下乡补贴。建成区域性农事服   务中心 2 个,落实省级有关农事服务中心星级管理和分类补助政   策,建成新桐乡黄金仓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项目 1 个,对种子种   苗生产基地,地方特色种质资源保护、新品种试验推广等实行专   项补助。发展绿色农业,大力推进肥药双减,开展配方肥补贴、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补贴和绿色防控等项目。全面提升土地流 转扶持力度,对新增连片流转土地按面积进行补助。(责任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

(五十五)壮大乡村特色优势产业。贯彻落实省市乡村“土 特产”精品培育工程,大力提升“土特产”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 发展能力;新建 1 条年产值超 10 亿元的“土特产”全产业链。提 高“富阳土特产”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打造东坞山豆腐皮、永 昌臭豆腐、场口江鲜、龙门“三宝”、湖源山货、洞桥香榧等特 色农产品,年产值亿元和千万元级特色农产品分别达到 5 个、10 个以上。鼓励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参加各种农业展会活动,对农业 生产经营主体参加由区政府或上级涉农部门统一组织的农业展示 展销活动的,按规定进行奖补。(责任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区 财政局)

(五十六)深化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积极争取全省农村 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和交易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新型农村集 体经济发展壮大,设立专项资金,全面加大对村集体经济发展的 扶持力度。(责任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五十七)支持农创客创新创业。加快培育各类农村实用人 才、高素质农民、产业技能大师、乡村职业经理人等,对农创客 培育、农业创客园区建设实行专项扶持。高素质农民培育和农村 实用人才等培训按每人每天 200 元对培训单位进行补助。成立农 创客发展联合会,为“农创客”创新创业开展指导服务。搭建平 台,开展线上线下展销,组织农创客企业农产品进机关、进企业、 进直播间,在线下设立农创客产品专柜,促进“产加销”一体化。 持续赋能,开展农创客培训、沙龙等活动,优化市、区农创客导 师队伍结对服务。(责任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区委人才办、区 财政局)

(五十八)全面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根据省市专班要求, 持续推进实施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和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 工程建设。(责任单位: 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

(五十九)推进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引导特色小镇集聚高 端要素,提升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水平。聚焦特色产业延链补链 强链,规范落实特色小镇规划范围调整优化工作,合理拓展小镇 空间。进一步优化特色小镇规范管理机制,做到动态调整、清单 管理。(责任单位: 区发改局、市规划资源局富阳分局、区财 政局)

(六十)持续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落实市级积分制度, 深化积分落户、积分入学等成熟应用,持续推进“浙里新市民”。 贯彻落实“春雨计划”,提升居住证积分受理、办理便民性, 积 极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激励政策,完善提升农业转移人 口常住地基本公共服务,贯彻落实杭州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责 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区财政 局)

(六十一 )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对新种水果、茶叶、中药 材、木本油料等特色优势产业的按照种植面积进行补助;对畜禽 养殖场(定点屠宰场)新建或提升改造,按设施设备投资额 35%、 基础设施投资额 50%补助。对达到一定面积的标准钢结构大棚、棚 架、喷滴灌等生产性设施设备按照规定进行补助;对发展多功能 稻田综合种养新模式、池塘循环水养殖按规定进行补助;对农业 龙头企业按照厂房设备新增投入和贷款贴息进行补助,对冷链物 流设施按规定进行补助。持续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创建,2024 年计划新增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 5 家以上,创建区级以上 示范性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 15 家以上,创建省级数字农业 工厂 1 家以上。(责任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实施)

深入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 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2024 年,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三分之二用于民生领域。

(六十二)充分发挥财政保障作用。按照社会政策要兜牢民 生底线的要求,聚焦办好民生实事,区财政 2024 年安排预算 23.75 亿元,其中用于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养老服务、就业创业以及 对退役军人、残疾人、困难群众等群体的补助 21 亿元,促进教育 高质量发展资金 0.75 亿元,保障性住房建设等 2 亿元。(责任单 位: 区财政局)

(六十三)支持推进“劳有所得”。支持就业困难人员、高 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落实社保助企纾困政策,继续执 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多渠道支持稳岗扩岗。扩大工 伤保险参保覆盖面,增强用工单位及不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 特定人员参保积极性。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加强新就业形态就业 人员职业伤害保障经办管理服务,确保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 伤害保障制度在我区平稳实施。(责任单位: 区人力社保局、区 税务局)

(六十四)支持推进“幼有善育”。深入贯彻普惠托育政策 服务体系,支持普惠托育向小月龄延伸,提升普惠托育服务内涵, 配合市级部门将普惠托育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发挥人口均衡发展领导小组职能,完善“生得起、养得好、育得优”三位一体 全周期服务体系,加强乡、村两级人口家庭队伍建设,推进人口 均衡发展服务系统建设,规范育儿补助发放,加强新型婚育文化 宣传。将脑瘫等出生缺陷疾病纳入门诊特殊病种范围。(责任单 位: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委宣传部、区数 据资源局、市医疗保障局富阳分局、区文广旅体局)

(六十五) 支持推进“学有优教”。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确保通过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国 家抽检评估,建成投用中小学(幼儿园) 5 所,新增班级 120 个、 学位 5130 个,杭二中富春学校启用,加快东吴九年一贯制、富春 十一小等学校项目建设;为 5 万余名中小学生创造午间躺睡条件; 推动集团化办学扩面提质和区域中高职一体化培养。(责任单位: 区教育局)

(六十六)支持推进“病有良医”。持续推进西部县域公共 卫生服务优质提升工程,以两慢病一体化门诊建设为载体,积极 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回头看”复评。建立乡村医生、 社区医生、区属医院医生分级分层进修轮训,每年完成进修轮训 医生 55 人次,提升基层医生能力水平。积极发展惠民型商业补充 医疗保险。根据全市统一部署,落实全省医保参保人员一地签约、 全省共享基层门诊签约报销比例。开展全区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 检工作,对体检发现的健康问题及时进行反馈,指导居民做好进 一步诊治和随访管理。(责任单位: 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 区发改局、市医疗保障局富阳分局)

(六十七)支持推进“住有宜居”。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24 年新开工保障性 住房不少于 4 万平方米。持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4 年新 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 2 个、22 栋。积极稳步推进有条件的老旧 小区住宅加装电梯。(责任单位: 区住建局)

(六十八)支持推进“老有康养”。建立困难老年人养老服 务补贴、养老护理补贴和基本生活补助制度。2024 年,为全区 6.58 万 60 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接种流感疫苗,新增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 位 100 张,助餐服务行政村社覆盖率达到 90%,康养联合体乡镇 (街道)覆盖率达到 70%以上,长期护理保险投保人数达到 54 万人。(责任单位: 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市 医疗保障局富阳分局)

(六十九)支持推进“弱有众扶”。推进实施分层分类社会 救助体系。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将家庭年 可支配收入 10 万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纳入帮扶监测范围,加强政 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培育壮大慈善主体力量,2024 年新 增慈善组织 3 家,慈善信托规模新增 150 万元。落实困难残疾人 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促进残疾人高质量充 分就业,新增残疾人就业 160 人;康复救助孤独症儿童 60 人次。 健全因病致贫返贫防范长效机制,完善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封 顶制,实施“社会助医 防贫共富”工程。 (责任单位:区民政 局、区残联、市医疗保障局富阳分局、区财政局)

上述 8 个领域政策区级财政 2024 年预算安排资金除交叉重叠 部分外,本级资金预算总额为 50 亿元。各领域政策牵头单位要根 据文件要求,会同财政金融、自然资源、能源、人才等 4 张要素保障清单牵头单位,抓紧制定深化细化的配套政策文件,及时做 好政策的宣传解读、责任分解和落地实施,强化政策协同,推动 政策精准滴灌、直达快享,确保基层有感、群众获益、企业得利。

本文件明确的各项政策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 2024 年 全年有效。国家、省市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

抄送: 区委各部门,区纪委,区人武部,区各群众团体。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区各民主党派。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 年 5 月 5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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