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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都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

时间:2025-01-15 09:39:27|栏目:江苏高企政策|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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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都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

盐都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全区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培育工作,壮大高企集群,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围绕我区“3+3+N”产业和13 条重点产业链,以引领产业创新发展为目标,以提升高企创新能力为核心,坚持锚定目标、内培外引、注重质量的培育思路,集中利用二年的时间,着力抓实源头供给、对标培育、达标申报、引进高企等重点工作,强化科技赋能,强化政策激励,跑出高企培育加速度,进一步做大高企数量总盘子,不断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带动全区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为打造区域产业科技创新高地提供坚强支撑。通过持续、精准、高效的高企培育服务,实现全区高企规模跨越式增长壮大,力争 2024 年总量达到520 家、2025年达到650 家、2026 年达到 800 家,切实把我区打造成全市高企高质量发展的集聚地。

二、重点工作

(一)全力厚植科技企业规模。大力推进“科创森林”成长,加大引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力度,努力为全区未来高企发展提供不竭源泉动力。一是全面排查筛选。每年组织1-2 次对镇(区、街道)、园区、孵化器、众创空间内各类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摸清中小企业基数,挖掘科创企业源头,筛选入库培育对象,制定成长计划,落实推进措施。二是注重孵化集聚。加快推进专业孵化器、离岸孵化器建设,大力孵化培育科技型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鼓励孵化器等各类创新创业载体筛选吸纳初创企业入驻;深化与优质科创专业运营机构合作,激活提升我区现有市级以上科技孵化器及众创空间发挥更大效能,培育更多科技型中小企业;每年举办科技创业大赛,吸引一批优秀科技项目落户盐都孵化转化。力争每年孵化科技型中小企业100 家以上。三是引进科技企业。每年下达各板块、科创平台载体招引科技企业任务,大力引进区外优质科技企业来我区创新创业,把科技指标作为产业项目准入重要门槛之一,侧重招引具备研发投入强度达5%以上、拥有至少一件一类知识产权等符合高企标准条件的企业,形成招引即可来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局面,广开科技企业源头活水,进一步厚植我区科创森林规模,力争到2026年引进科技型企业 300 家以上。四是优选入库培育。对已摸排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按照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科技成果的三类评价指标及标准,遴选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进入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库,提供全方位支持和服务,做实做优做大“后备培育库”,到 2026 年通过评价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 800 家以上。

(二)全力组织高企对标培育。坚持“抓精细摸排、抓对标培育、抓梯次培育”路径,切实提高高企培育质效。一是上下联动抓精细摸排,积极协调区发改、工信、市场监管部门和各板块对辖区内各类科技型企业进行拉网式摸排,突出电子信息、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生物医药、先进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等六大高端技术领域企业基数,重点摸清摸准拟申报企业近三年的知识产权、销售收入、净资产、产学研合作、研发机构建设等科创底数,按所属行业、专利储备进行分类管理,做到产业领域全覆盖,筛选科技含量高的优质企业,及时建立一企一档的数据台账,不断扩大高企培育对象范围。二是突出重点抓对标培育。提前布局次年高企培育发展规划,靠前服务帮助企业完善各项创新指标,督促拟申报企业抓紧办理专利申请、授权手续,确保申报前有足够的专利申请和授权数量。指导企业修正财务数据,规范销售收入、净资产填报,保证财务成长性达标。指导企业每月在税务系统中按高于高企认定门槛的标准,准确填报研发投入,保证年度研发投入达标有效。积极推介专家上门辅导,遴选优质中介机构合作,进一步提高培育针对性实效性。三是分类指导抓梯次培育,按照“微成长、小升高、高壮大”的梯次培育路径,筛选具备一定创新性、成长性的中小企业推荐入市高企培育库,选择一批成长性好、创新性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通过建立多层次、分阶段、递进式的全生命周期培育体系,不断提升企业科创实力,力争每年入市高企培育库100 家以上,切实提升高企培育成效。

(三)全力抓实高企达标申报。每年3 月底前,下达各板块高企发展目标任务,围绕高企认定的标准条件,着力重抓申报材料质量,力促企业全部达标申报,切实提高高企认定通过率。一是抓实培训辅导,每年组织 1-2 次企业技术、财务人员和中介机构集中培训,讲解技术和财务指标、申报材料撰写要求,督促做好技术创新要点挖掘、财务汇算清缴工作,帮助解决申报过程中的难题,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二是抓实申报材料撰写。注重提高申报材料质量,力争企业创新指标达标得分71 分以上,更多的申报企业通过高企评审认定。积极指导企业优选高质态专利,多编入高质量专利,强化与产品的相关性。突出企业自主研发成果应用,成果必须是近三年转化,且符合企业创新需求,具有较强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健全研究开发组织管理制度,建立研发机构和创新创业平台,有完备的科技人员引培和实施与激励奖励体系。指导企业规范财务数据,近三年的净资产、销售收入力争复合正增长,保证申报企业具有较好的成长性,力争多得分。三是抓实材料审核。每年 5 月底前,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根据企业申报材料情况,继续聘请省高企评审专家分批进行复核,切实把好申报材料质量关口。每年在库培育企业做到应报尽报,力争三年申报高企 600 家以上,尽最大努力提高认定通过率。

(四)全力推进区外高企招引。原则上招引迁入我区前上一年度销售规模 300 万元以上的楼宇科技型中小项目,同时更要侧重引进迁入我区前上一年度销售规模500 万元以上的生产制造类项目。一是督促推动板块招引。每年初下达各板块(招商局)招引高企任务,落实周信息收集统计、月督导和区会议通报制度,强化指导、压实责任、凝聚力量,切实形成共同推进高企招引合力。二是加压平台载体招引。除明确各板块任务外,动员产业研究院、大学科技园、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科创平台载体开展高企招引活动,明确招引数量,进一步拓展高企招引渠道。三是鼓励优质第三方服务机构招引。大力发挥第三方服务机构外部资源多、专业性强、效率高的优势,每年向各板块推荐优质高企信息,高效服务引进高企并帮助企业办理迁移手续。四是加强对上沟通联系。积极与省、市科技部门对接联系,及时掌握招引政策规定和条件要求,充分推介我区引进高企数质量情况,争取上报迁移的高企能更多地通过认定备案。

三、实施步骤

计划利用三年左右时间,实施高企培育行动方案。

(一)筹划部署阶段(每年3 月底前)

年初下达年度全区培育发展任务指标以及区外高企招引任务数量。各镇(区、街道)细化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方案计划,明确工作职责,落实推进举措。组织拟申报企业排查,核对企业科创底数,筛选优质企业入库培育。

(二)组织实施阶段(每年4 月至8 月底前)

各镇(区、街道)根据年度目标任务,拟制培育申报企业名单,督促企业对照创新性和成长性指标要求进行对标补差、修正弱项,实施全过程培育辅导。每年5 月底前组织1-2 次业务集中培训,指导企业完善知识产权数量、修正净资产和研发投入比例、规范各类管理制度,辅导撰写申报材料,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组织申报材料初审、复核,督导企业、中介机构按照专家审核意见,逐项修改完善申报材料,进一步提高材料质量。按照市统一的时间和要求,组织企业网上提交申报材料,8 月31 日前完成全区年度高企申报工作。落实周统计、月督导和区通报制度,督促推进区外高企招引。

(三)总结考评阶段(每年12 月底前)

每年 10 月中旬前完成高企招引迁移材料上报,对高企培育发展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查找薄弱环节,通报各板块高企认定数量,组织年度排名考核,部署新年度高企培育发展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坚持质量标准。各镇(区、街道)和区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任务指标,坚持质量标准,区分产业类别和基础条件,分类培育辅导,切实增强工作实效。要借助科研院所、第三方服务机构和科创平台载体力量,强化精细培育申报和高企招引,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落实区《关于支持区域产业科技创新高地建设的激励政策》等科技政策,完善保障措施,开辟“绿色通道”,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力度,为高企培育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各镇(区、街道)也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全力推动高企培育发展工作。

(二)强化督导考评。各镇(区、街道)要把高企培育发展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完善督办机制,强化问责问效。区科技部门要协调相关部门下沉一线,精细指导,跟踪服务,合力推进,进一步提高全区高企培育发展质效。区将定期对各板块高企培育发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年度考评结果纳入综合考核,确保按时序完成高企培育发展任务,不断推动全区高企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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