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如有高企申报、高企迁移、高企贴息需求的企业/中介机构,欢迎电联:15915898572(同微信)
企业资质服务

浙江高企政策

当前位置: 主页 > 高企奖励政策 > 浙江高企政策

温州市平阳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新十条”政策(试行)

时间:2023-02-01 09:15:48|栏目:浙江高企政策|点击:
  •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 商标注册

温州市平阳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新十条”政策(试行)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补齐科技创新短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新十条”政策(试行)的通知》(温委办发〔2016〕7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政策。

一、加大科技型企业培育力度。对首次评定的省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省农业科技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面向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科技企业担保贷款工作,县财政确保科技创新风险池风险补偿资金每年年初不低于300万元。

二、加大科技型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扶持力度。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的,在享受现有扶持政策基础上,再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30万元;在国内上市的,在享受现有扶持政策基础上,再给予总额100万元补助,其中完成股改后补助15万元、通过辅导验收后补助35万元、上市后补助50万元;对于境外上市、借壳上市后企业注册地迁回平阳的,在享受现有扶持政策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补助100万元。

三、加大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力度。鼓励企业设立企业研发机构,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研究院、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40万元、2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按省财政补助资金额,给予同比例配套。

四、加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建设力度。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种子资金15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众创空间内孵化的企业,在孵化期间或毕业1年内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每认定一家,分别给予企业所在众创空间10万元、5万元奖励。

五、加大科技创新平台扶持力度。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分别给予补助800万元、300万元。对承担县域范围内企业委托研发项目的高校、科研院所,按照企业实际支付高校、科研院所资金的10%用于奖励课题承担机构和重要贡献人员。

六、加大科技招商力度。对于县外引进(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县内高新技术企业同等待遇,优先安排用地。县内外企业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兴办高新技术企业的,县政府要从科技项目立项、融资、专利申请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

七、加大产业科技攻关项目支持力度。实施县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加快突破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国家重点支持高新技术领域共性关键技术;加快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智能制造等新技术在特色优势产业的应用攻关。根据申报项目的组织方式、技术难度、研发成本、绩效目标等因素分档次确定财政补助,一类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二类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三类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企业承担的转化应用类项目,财政补助比例不高于项目总经费的25%。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八、加大知识产权运用力度。对新获中国专利金奖项目、中国外观设计金奖、浙江省专利金奖、浙江省外观设计金奖的专利权人,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40万元、30万元、20万元。

九、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根据产业发展需要,积极引进、应用先进科技成果再创新,补齐产业科技短板。鼓励企业通过技术市场交易或竞拍科技成果,对实现产业化的项目给予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金额10-20%的补助,最高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十、加大科学技术奖励支持力度。对以第一项目完成单位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国家技术发明、国家科学技术一、二等奖的,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对以第一项目完成单位获得省自然科学、省技术发明、省科学技术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8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对以第一项目完成单位获得市级科学技术一等奖的,给予20万元的奖励。

本政策涉及相关企事业单位资金补助,同一单位同一事项不得重复享受,原有关科技创新文件仍然继续执行,同一事项与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

本政策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县科技局、县财政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中共平阳县委办公室

2017年7月13日印发

上一篇:[废止]温州市龙湾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加快推动温州高新区(龙湾区)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新十条”办法

栏    目:浙江高企政策

下一篇:宁波市慈溪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慈溪市高新技术企业提质扩容行动计划(2022—2025年)

本文标题:温州市平阳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新十条”政策(试行)

本文地址:https://www.gqrdw.com/zhejiang/3287.html

高企新闻资讯 | 高企申报教程 | 高企材料下载 | 高企奖励政策 | 高企申报通知 | 高企认定名单

重要申明:本站所有政策文件、认定文件均来源于政府相关网站,然政策具有时效性,如不清楚是否最新政策,请咨询在线客服或当地相关部门。

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任何非本站因素导致的法律后果,本站均不负任何责任。

联系QQ:1123162087 | 邮箱:1123162087@qq.com

Copyright © 2022-2025 潮盛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版权所有粤ICP备2022013427号

本站总访问量次 | 本站访客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