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冠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2023年冠县优质企业培育计划实施方案
2023年冠县优质企业培育计划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战略部署,进一步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和创造力,促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坚持“1457”工作思路,坚持“突出引导、上下联动、统筹支持、量质齐升”的原则,聚焦“亩产效益”评价A类和B类企业,开展优质企业培育“六大行动”,分层分级分类建设培育库,完善机制、加大力度,持续壮大优质企业规模,为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支撑。2023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制造业技改投资增长10%,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3.5%。对2023年一季度新增工业产值超过1亿元、增速不低于15%的,按新增产值规模和增速复合计算,进入全市前30户的企业,市级财政一次性奖励企业50万元。
二、重点任务
(一)梯度培育行动。强化优质企业培育工作的顶层设计,实施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工程。
1.做全“初级培育库”,支持“小升规”企业。鼓励规模以下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将现有年主营业务收入500—2000万元规模以下的小微企业纳入“基础种子库”,指导企业做好入库统计申报,开展精准服务,确保应统尽统。2023年,重点培育“小升规”工业企业30家。对首次升成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县财政一次性奖励5万元。(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冠县税务局、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
2.做大“中级储备库”,壮大科技型企业。将科技含量高、发展速度快、发展前景好的中小企业纳入“中级储备库”,壮大科技型企业群体。2023年,重点培育高新技术企业5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00家。对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按现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50%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中小微企业,省级给予10万元补助;市级对所有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单位给予10万元补助,未通过认定的给予3万元的补助。县财政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资金补助。科技型中小企业可申请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省级财政按实际支付贷款利息的40%进行补贴,市级财政按省级财政贴息支持额度的50%进行补贴。(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金融与企业服务中心、国家税务总局冠县税务局、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
3.做强“高级成长库”,打造引领型企业。2023年,力争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150家,重点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1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家、“瞪羚”企业3家、单项冠军企业(产品)1家。对被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的市级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被新认定为省级“独角兽”“瞪羚”企业的,市级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为国家级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的,市级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为省级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的,市级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
(二)技术提升行动。推动七个重点产业链“一链一专家团队”建设,发挥专家团队连接高校、科研院所的纽带优势,强化外脑借力,推进产业提质提效。
4.推动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支持工业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进行改造提升,重点支持工业企业采用节水工艺及节水设备对现有用水工艺、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提高用水效益。用好“山东技改在线”“技改视频库”,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技改政策宣贯活动,2023年滚动实施制造业技改项目60个以上。落实省、市、县技改奖补政策,对项目建设改造过程中生产、检测、研发设备和配套软硬件系统的购置费用及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的购置费用按照不超过10%的比例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
5.提升企业创新研发能力。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结合自身需求,建立内部研发平台、技术中心等。2023年,力争研发投入月度增长10%,重点培育“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2家,对新认定的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企业,市级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市级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山东省“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金、银、铜奖的,市级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聊城市工业设计大赛金、银、铜奖的,市级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
6.加强创新创业载体建设。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学研协同创新,建立联合实验室、新型研发载体等,开展产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前瞻性技术攻关,促进行业成果转化和产业孵化,构建产学研融合新生态。2023年,重点培育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4家。对于绩效评估合格的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市级择优给予最高20万元财政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
7.积极推动实施绿色发展。持续开展工业节能诊断服务行动,引导企业开展工业领域节能、节水技术改造。2023年,重点培育绿色工厂2家。对新评为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市级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
(三)数字赋能行动。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应用为引领,以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夯实可持续发展基础为目标,探索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路径。
8.推动重点企业智能化改造。大力推动工业企业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推进“互联网+制造”转型。2023年,重点培育智能制造项目19个。对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进行的智能化工厂、数字化车间以及基于工业互联网改造的项目,改造过程中生产、检测、研发设备和配套软硬件系统的购置费用,按规定给予不超过10%、单户企业最高500万元支持。对新获认定的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市级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获认定的省级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智能制造场景,市级分别给予最高80万元、60万元、50万元、2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9.促进企业数字化发展。推动重点工业设备“上云上平台”,引导企业“上云用数赋智”,提高企业内部生产管控和精益制造能力。2023年,完成120家中小企业数字化测评,加快冠县冠宏综合型二级节点建设,积极培育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企业4家、DCMM贯标企业4家。对首次获得市级以上两化融合、DCMM贯标示范并取得认定证书的企业,县财政给予一次性最高5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
(四)助企服务行动。以“链长制”为抓手,打造“惠冠企、汇资源、慧服务”助企服务品牌,集聚内外部资源,在企业和产业薄弱环节进行重点突破。
10.开展巡链诊链服务。持续完善产业链“链长制”,加强产业链系统性、前瞻性谋划,推动落实问链巡链诊链制度。突出抓好20个强链延链补链新建、技改重点项目,聚焦企业在现场管理、精益生产、数字化改造、用工招聘等方面存在的短板痛点难点,组织专家团队诊断,制定“一企一策”提升方案,持续跟踪辅导,精准滴灌,助力企业对症破题、加快发展。(责任单位:各产业链牵头部门)
11.开展助企远航服务。建立服务直通车,按照“问题收集、限时办理、持续跟踪、销号管理”机制开展纾困解难,协调解决企业发展、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政策直通车,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政策宣贯,发挥聊城企业“政策通”平台作用,推进政策直达,为企业精准提供各类政策信息;开展“一对一”服务,在县直部门继续选派服务专员定点帮包企业(市产业链链长制工作办公室《关于公布新一轮干部助企远航行动企业名单的通知》中,我县助企远航行动企业增至46家,服务专员需进行相应调整和充实),及时协调解决用工用能、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等问题,稳住工业基本盘;建设“产业链党代表工作室”和“企业会客厅”,千方百计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责任单位:各产业链牵头部门、各助企服务专员派出单位)
12.开展集群培育服务。强化“技术—产品—企业—产业链—产业集群”的全链条培育路径,2023年,重点打造市级特色产业集群2个、省级1个、国家级1个。对新评选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特色产业集群”,市级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五)市场开拓行动。把培育优质企业与强链、融链、固链、补链相结合,创优畅通高效的市场环境。
13.推动企业融通化发展。鼓励“链主”企业向县域中小企业开放市场、创新、资金、数据等要素资源,促成上下游企业间产品的配套,带动产业链企业优势互补、抱团发展,提升产业链本地配套率。支持优质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参加高层次展会展览。支持乡镇经济加快转型升级,对评选为市级、省级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强镇(乡、街道)的,落实财政一次性奖励政策。(责任单位:各产业链牵头部门、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14.推动企业品牌化发展。鼓励企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主导或参与制(修)订行业标准,增强行业话语权,提升企业产品质量管控能力和品牌培育及创建能力。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媒体集中宣传等活动,通过政府牵线搭桥,探索开展优质企业专题宣传推介活动。(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
(六)要素优化行动。紧扣企业需求,聚焦政策发力,强化精准服务,打造最优服务环境。
15.实施企业家队伍建设工程。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围绕提高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信息化发展水平两大主题,定期组织企业到先进地区、行业知名企业考察学习,聘请行业知名专家来冠开展讲座,全面提高企业家管理能力,加快运用数字化推进企业发展的步伐。大力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尊重企业家、爱护企业家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县工商联、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
16.开展人才引育工程。打造人才“引育留用”链条,激发人才活力。积极建立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和国家级人才培育库。对成功申报入选国家级、省级重点人才工程的领军人才,市级按照国家、省人才资助经费额度1:1配套支持,给予50万元—40万元资助,国家、省均进行资助的,按照就高原则,分配办法参照国家、省规定执行。领军人才来冠创(领)办企业,3年内享受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贷款贴息补贴,累计贴息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已获得其他类别贷款贴息的,不再重复补贴。(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
17.拓宽企业信贷融资渠道。推进部门之间信息匹配、政策聚焦,加强信贷政策对优质企业的支持。强化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围绕重点领域企业需求,推动金融机构设立专项信贷资金,探索培育库企业批量融资服务,鼓励银行为培育库企业设立专属产品,开辟绿色通道,落实优惠利率,开展跟踪服务,强化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撑。(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金融与企业服务中心、人行冠县支行、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
18.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将营商环境建设纳入“一把手”工程,向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一窗式”受理,打响“冠县通”营商环境品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冠县税务局、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发挥好县工业运行指挥部、产业链链长办等牵头抓总作用,有关责任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横向协同、纵向联动、信息共享的企业培育工作机制,统筹协调企业发展中的困难问题,完善企业扶持政策体系,为优质企业培育和发展集聚更多政策、更多要素。
(二)强化任务落实。将优质企业培育工作作为制造业强县建设的重要任务。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制定本辖区优质企业培育计划。2023年,县财政设立1000万元的综合奖补资金,重点支持全县优质企业培育、研发平台建设、实施技术改造、技术创新、人才引育、数字化转型等各类创新行动,夯实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基。
(三)强化运行监测。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工业运行监测体系,持续用好“日调度、周分析、月报告”机制,发挥用电量、价格等先行指标“探头”作用,发现问题早预警、早协调,全力稳定工业运行。坚持驻企特派员和定期走访制度,深入企业生产一线,掌握实情、搞好服务。强化工业运行分析,定期形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情况报告,加强前瞻性和指导性研究,为县委、县政府精准施策提供科学依据。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压实工作责任,力促企业高效发展,全力稳运行、稳增长。
(四)强化氛围营造。充分利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资源,加大对创新平台、促进机构、优质企业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优质中小企业的首创精神和突出贡献,大力营造尊重企业家、重视企业家、保护企业家,关注支持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上一篇:德州市禹城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关于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第一批)
栏 目:山东高企政策
下一篇:青岛市崂山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崂山区加力提速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企业“倍增计划”政策清单
本文标题:聊城市冠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2023年冠县优质企业培育计划实施方案
本文地址:https://www.gqrdw.com/shandong/3990.html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 11-20滨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滨州市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
- 11-11潍坊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关于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 08-13青岛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青岛市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研发投入若干政策
- 06-17临沂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临沂市实施发展翅膀工程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 04-29临沂市兰陵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
- 04-16菏泽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
- 04-16菏泽市牡丹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区牡丹(芍药)产业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奖励补助政策的通知
- 04-16滨州市沾化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 04-09聊城市东昌府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科技强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 04-09临沂市平邑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中共平邑县委关于加快推进全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阅读排行
- 1滨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滨州市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实施办法(2024
- 2潍坊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关于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 3青岛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青岛市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研发投入若干政策
- 4临沂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临沂市实施发展翅膀工程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 5临沂市兰陵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
- 6菏泽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
- 7菏泽市牡丹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区牡丹(芍药)产业
- 8滨州市沾化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 9聊城市东昌府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科技强区建设的实施意
- 10临沂市平邑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中共平邑县委关于加快推进全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推荐教程
- 09-02[失效]2022年济南市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济南高新区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
- 08-08德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关于进一步优化创新生态支持高水平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措施
- 09-02临沂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行动方案
- 12-08临沂市兰山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兰山区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 07-27潍坊市青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青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 08-25青岛市市南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关于推进市南区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 11-29烟台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
- 08-26青岛市崂山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青岛市崂山区加快科技创新发展 振兴实体经济 推动“四新经
- 08-26济南市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济南高新区加快创新创业发展 助力新旧动能转换若干政策实施
- 04-18青岛市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青岛高新区关于聚焦创新引领加快企业雁阵培育推动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