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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井冈山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井冈山市21条惠企事项

时间:2022-06-08 09:03:12|栏目:江西高企政策|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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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井冈山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井冈山市21条惠企事项

一、井冈山鼓励客商投资优惠办法

适用行业:全行业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井冈山鼓励客商投资优惠办法的通知

政策细则:1.租金扶持:企业按国家规定的井冈山市最低工业用地出让价格每亩6.4万元缴交土地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在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期限内达到约定条件,原则上由市财政按4.4万元/亩的标准扶持企业,用于支持企业扩大生产发展;租赁园区标准厂房租金最高可实行“三免两减半”扶持,主导产业或强链补链的重点项目可采取先租后购的方式购买厂房;

2.财税政策:投资生产型企业,在合同约定的企业投产年度起,参照其所缴纳企业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由受益财政给予扶持:前三年地方留成部分的100%进行扶持;第四年至第五年按地方留成部分的50%进行扶持;

投资生产型企业,在合同约定的企业投产年度起,实际年缴纳增值税抵扣后达50万元以上的,由受益财政按阶梯递增法连续五年按以下标准予以扶持:

(1)年缴纳增值税抵扣后5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以下的,按实际缴纳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进行扶持;

(2)年缴纳增值税抵扣后100万元(含)以上150万元以下的,超过100万元以上部分,按实际缴纳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60%进行扶持;

(3)年缴纳增值税抵扣后150万元(含)以上的部分,按实际缴纳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70%进行扶持。

经营贡献增量扶持。对享受以上优惠政策到期的企业,正式投产后第六至第十年,连续五年对当年实际纳税额超过往年最高纳税额的增量部分,按以下标准予以扶持:

(1)实际纳税增量达50万元(含)以上200万元以下的,对其增量部分按地方留成的50%进行扶持;

(2)实际纳税增量达2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对其增量部分按地方留成的60%进行扶持;

(3)实际纳税增量达5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对其增量部分按地方留成的70%进行扶持;

(4)实际纳税增量达1000万元(含)以上的,对其增量部分按地方留成的80%进行扶持。

个税扶持。企业高管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个人所得税分层级扶持,最高按井冈山市级地方留存的100%给予扶持,扶持期限原则上为5年,特殊情况下最高可达8年。

3.配套服务:行政性收费全面或减半征收,服务性收费不超过应收费用的50%;

4.外资外贸奖励:对外贸企业给予扶持,对当年海关统计的企业出口额①年出口额500万美元以下的,每出口1美元按人民币0.03元进行扶持;②年出口额500万美元(含)以上1000万美元以下的,每出口1美元按人民币0.035元进行扶持;③年出口额1000万美元以上(含)的,每出口1美元按人民币0.04元进行扶持。

对投保中国信保并办理保单项下融资业务的生产型外贸企业,给予每家企业融资利息总额50%以下的贴息支持,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对申请专利、注册商标、购买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海外企业标准资信报告、重点国别风险分析报告的生产型外贸企业,除省外经贸扶持政策给予实际费用70%的支持外,再给予每家企业实际发生费用30%的支持,最高不超过3万元。

对当年海关统计出口额600万美元以上,且向财政部批准具有短期出口保险业务经营资格的保险机构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并交纳保费的生产型外贸企业,给予每家企业实际缴纳保费50%的支持,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对参加省、吉安市组织的重点境内外展会的外贸企业,除省、吉安市给予的补贴外,再给予每家企业每年不多于5万元的补贴。

支持外贸企业创建出口品牌,对获得省级出口品牌、国家级出口品牌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10万元扶持资金。

5.科技创新扶持:对经国家认定(含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首次通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成功入库的企业,奖励1万元;对新获得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企业,除吉安市给予的10万元奖励外,再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对认定为国家、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众创空间、星创天地、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创新平台和载体的企事业单位,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和1万元;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

对获批国家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获批省级科技创新团队、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杰出青年人才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获批市级科技创新团队的企事业单位,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

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一、二、三等奖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获得省科学技术奖一、二、三等奖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

首次被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评为“专、精、特、新”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首次被工信部门评为省级以上“小巨人”企业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首次入选省级以上“独角兽”、“瞪羚”企业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首次入选吉安市“独角兽”、“瞪羚”企业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

6.扩质提量奖励:对当年申报成功的往年注册企业奖励3万元/家,当年注册、当年投产、当年入规的企业奖励5万元/家。

对获批国家级、省级重点新产品的企业,分别奖励2万元和1万元;对经省级登记的科技成果,奖励0.5万元。同一项目获得多个部门认证的,只享受一次奖励(下同)。对获得国家、省、吉安市、井冈山市质量奖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

首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含)3亿元以下的企业,一次性奖励0.5万元;首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亿元以上(含)5亿元以下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万元;首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含)10亿元以下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首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以上(含)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年增量部分达到5亿元以上,且当年实际纳税额在全市排名前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万元。

7.电子商务扶持:对网店注册网址在本市的电商企业:年电商交易额达到5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以下,奖励2万元;交易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以下,奖励4万元;交易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以下,奖励6万元;交易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含)1亿元以下,奖励8万元;交易额达到1亿元以上(含),奖励10万元。

8.用工政策:在企业入职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稳定新员工,通过企业开展自主培训,给予300元/人/年的培训补贴;符合技能人才、高技能人才培训要求,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并认定合格的,由当地财政给予企业600元/人/年的培训补贴;

在园区内的用工企业达到入园纳税标准后,在该企业连续务工达3年以上(含)且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本人及家庭成员无自有住房或未享有政策性住房的工作人员,给予1万元的购房补贴;连续务工5年以上(含)的给予2万元的购房补贴,同一人奖励不超过2万元;

给予企业人才补贴,对年纳税达200万元以上的入园企业,吸纳高校(含高职)毕业生实际工作一年以上,且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交纳了社会保险、从事技术类岗位的,经市人社局核定后,由当地财政按以下标准提供三年生活补贴:全日制大专(高职)生每人每月给予500元生活补贴;本科生每人每月给予1000元生活补贴;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给予3000元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给予5000元生活补贴;

个人成功申报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的,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成功申报省“双千计划”的,给予30万元奖励。

9.其他:对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和港台200强、央企和跨国公司、上市公司或总投资20亿元以上,或年纳税1000万元以上,或年出口1000万美元以上,或现汇进资100万美元以上,或“1+2”产业强链补链延链项目,可以采取“一事一议”的专项扶持政策。

事项类型:即审即享

政策时效:长期

申报条件:本市投资兴业(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领域除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含国外及港、澳、台地区投资者)及返乡创业人员投资兴办企业

申报材料:1.投资协议书2.纳税证明

办理流程:1.申请:提交申请资料

2.受理: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材料合格,予以受理;申请不被受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提交申请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将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3.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4.决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主管部门:井冈山市商务局

咨询电话:6890990

二、井冈山市出口扶持资金

适用行业:全行业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井冈山市出口扶持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政策细则:以0.03元/美元的标准给予支持,按年度拨付。

事项类型:即审即享

政策时效:长期

申报条件:在我市注册成立并发生出口实绩的企业

申报材料:1.《井冈山市外贸出口扶持资金拨付申请表》

2.《井冈山市企业外贸出口预报表》

3.营业执照4.报关单5.出口完税证明6.出口贸易合同复印件

办理流程:1.申请:提交申请资料

2.受理: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材料合格,予以受理;申请不被受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提交申请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将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3.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4.决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主管部门:井冈山市商务局

咨询电话:6890990

三、关于对接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适用行业:全行业

政策文件:《关于对接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政策细则:1.新引入企业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的,按梯度给予实缴注册资本的1%-2%奖励;

2.对企业运营后第一年缴纳各项税收500万元以上、前三年累计纳税3000万元以上的,给予500万元或1000万元的搬迁补助;

3.企业成功在沪深A股市场上市的,分阶段给予500万元奖励;

4.对企业运营后第一年缴纳各项税收1000万元以上、前三年纳税额6000万元以上,且融资资金全部投资在井冈山的生产性工业企业,给予在井冈山金融机构贷款最高额度为6000万元、最长期限为3年的贷款贴息支持,贴息利率最高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计算,实际低于前述最高贴息利率的,按实际利率计算;对企业运营后第一年纳各项税收500万元-1000万元、前三年累计纳税额3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按50%给予贴息支持;

5.对新入驻的总部企业,对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按年度对地方实得部分的50%或100%给予资金补助;对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对地方实得部分的70%由市财政给予企业专项研发资金补助;对个人所得税年纳税额3万元以上的高管人员,按年度对地方实得部分的50%或100%给予资金补助;对新入选世界500强的总部企业,一次性给子500万元奖励;对新入选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500强、中国服务业500强的总部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励;

6.对前期在井冈山租用厂房生产,且年缴纳各项税收500万元以上的,按其租金给予三年的厂房租赁补贴;对自建生产车间的工业企业,对企业建成并投产的标准厂房,按200元/平方米给予一次性补助。

事项类型:即审即享

政策时效:长期

申报条件:拟上市企业、证券期货机构、基金公司

申报材料:1.投资协议书2.纳税证明3.上市批复文件

办理流程:1.申请:提交申请资料

2.受理: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材料合格,予以受理;申请不被受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提交申请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将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3.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4.决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主管部门:井冈山市商务局

咨询电话:6890990

四、井冈山市现代服务业招商服务平台奖励办法

适用行业:全行业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井冈山市现代服务业招商服务平台奖励

办法的通知

政策细则:按平台公司引进的,在井冈山依法纳税,且不要求给予税收奖励的企业所缴纳的各项税收地方实得部分的10%,奖励招商平台企业。

事项类型:即审即享

政策时效:长期

申报条件:在我市投资设立,并以引进现代服务企业(或自然人)到我市投资,为引进企业提供注册、纳税指导服务和投资咨询、经营管理服务等为主要经营内容的平台公司

申报材料:引进企业纳税证明

办理流程:1.申请:提交申请资料

2.受理: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材料合格,予以受理;申请不被受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提交申请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将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3.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4.决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主管部门:井冈山市商务局

咨询电话:6890990

五、井财基金小镇财税优惠政策

适用行业:全行业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井财基金小镇财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政策细则:1.增值税参照实税收的40%,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企业发展;

2.城建税参照实缴税收80%,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企业发展;

3.企业所得税参照实缴税收30%,用于支持企业发展;

4.企业高管个人所得税,参照实缴税收总额的30%,用于支持企业发展。若由省外投资类有限责任公司迁入变更为合伙制的有限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则参照实缴税收总额的25%,用于支持企业发展。

事项类型:即审即享

政策时效:长期

申报条件:入驻井财基金小镇的私募基金企业

申报材料:1.投资协议书2.纳税证明

办理流程:1.申请:提交申请资料

2.受理: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材料合格,予以受理;申请不被受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提交申请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将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3.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4.决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主管部门:井冈山市商务局

咨询电话:6890990

六、井冈山市调整总部经济和新业态经济企业奖励扶持政策

适用行业:全行业

政策文件:关于调整总部经济和新业态经济企业奖励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

政策细则:1.股权投资企业、自然人限售股减持项目,按各项纳税总额分梯度奖励地方留存部分的的80%-95%;核定征收纳税按地方留存部分的60%奖励;

2.小微企业服务平台、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电商平台、文化创意企业,按各项纳税总额分梯度奖励地方留存部分的的80%-90%;

3.规模以上商贸企业和其他总部经济企业,按各项纳税总额分梯度奖励地方留存部分的80%-90%;

4.年纳税或一次性纳税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奖励地方留存部分的95%。

事项类型:即审即享

政策时效:长期

申报条件:1.股权投资企业;2.小微企业服务平台;

3.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电商平台;4.文化创意企业;

5.商贸企业(规模企业) ;

6.其它总部经济企业(不含工业企业)。

申报材料:1.投资协议书2.纳税证明

办理流程:1.申请:提交申请资料

2.受理: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材料合格,予以受理;申请不被受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提交申请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将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3.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4.决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主管部门:井冈山市商务局

咨询电话:6890990

七、井冈山市电子商务发展扶持

适用行业:全行业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井冈山市电子商务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

政策细则:1.对通过B2C、C2C电子商务形式销售原产地在我市的井冈黄桃、猕猴桃、奈李实现年销售额突破20万元-1000万元的经营主体,分别按1万元-30万元给予扶持,最高扶持30万元。

2.对通过B2C、C2C电子商务形式销售我市工业品实现5000万元的经营主体,分别按1万元-20万元给予扶持,最高扶持20万元。

3.每年评选20名井冈黄桃、猕猴桃、奈李“微商销售之星”,入选个人每人奖励2000元。

4.支持电子商务协会发展壮大,为会员提供服务且能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年组织会员销售本地农特产品突破200万元-1000万元,按每年3万元-8万元给予扶持,协会被省、吉安市评为优秀协会的,再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5.鼓励企业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本市农特产品当年出口额突破10万美元的,给予1万元人民币-30万元人民币扶持,最高扶持30万元人民币;本市工业品当年出口额突破100万美元的,给予2万元-20万元人民币扶持,最高扶持20万元人民币。

6.对在城区、景区、园区规划区范围内建设020体验店(具备电子商务体验、产品展示功能)的企业,体验店面积不小于200㎡, 年交易额不少于300万元,其中销售本地农产品不少于30万元,经验收合格,每个体验店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7.对开设的乡(镇)、村二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按各平台(阿里、邮政)实际运营达标站点的前三名确定扶持站点,给予第一名8000元、第二名5000元、第三名3000元扶持。

8.经井冈山市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评定,对获得“电商小镇”的乡镇一次性扶持30万元、获得“电商村”的行政村一次性扶持10万元用于电商基础设施建设。

9.鼓励电商企业和创业人才入驻市电子商务产业园,入园企业和个人可免费使用产业园基础设施,享受每单2元快递扶持,最高不超过5万元。

10.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参加各类专业展会,经批准参加的给予100%展位费扶持。

11.凡具备电子商务培训资质并经商务、人社部门确认的培训机构,在我市开办培训课时达到30课时(每课时不少于60分钟,天数不低于5天)以上的电子商务创业班的,按照500元/人的标准给予培训扶持;开展摄影、美工、客服、运营、仓储等电子商务服务的技术工种技能培训班,培训时间达到10天以上的,依据培训工种和实际培训时间,给予600-1200元/人的培训扶持;对于组织100人以上参加的层级较高的电子商务培训活动,给予培训机构5000元/场次的培训经费扶持;对培训天数15天以上以及稀缺人才外派委培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扶持。

12.在旅游中专等职业院校设立井冈山电商创业中心,激励高校学生在网上销售井冈鲜果。对入驻卖家(个人) 20家以上,年销售额突破300万元以上的电商创业中心给予10万元扶持;对入驻卖家(个人) 50家以上,年销售额突破1000万元的电商创业中心给予30万元扶持。

13.对取得QS、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以及批准为国家地理标志并实现线上销售1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分别给予1万元、1.5万元、2万元、3万元、5万元扶持,单个经营主体最高扶持不超过10万元。

14.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电商示范基地或电商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新认定为省级电商示范基地或电商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10万元和5万元的一次性扶持;新认定为设区市级电商示范基地或电商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5万元和3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事项类型:即审即享

政策时效:长期

申报条件:电子商务企业

申报材料:一、“电商村”申报材料

1.“电商村”申报书。

2. “电商村”综合申报材料。

3. 15分钟以内的影视类专题新闻宣传片1部。

4. 1000字以内的文字类专题新闻宣传稿1篇。

二、“电商镇”申报材料。

1."电商镇”申报书。

2. “电商镇”综合申报材料。

3. 15分钟以内的影视类专题新闻宣传片1部。

4 .1000字以内的文字类专题新闻宣传稿1篇。

办理流程:1.申请:提交申请资料

2.受理: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材料合格,予以受理;申请不被受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提交申请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将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3.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4.决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主管部门:井冈山市商务局

咨询电话:6890990

八、关于强攻工业和开放型经济工作的实施意见

适用行业:全行业

政策文件:关于强攻工业和开放型经济工作的实施意见

政策细则:申报规上企业奖励10万元

事项类型:即审即享

政策时效:长期

申报条件:当年申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申报材料:企业提供营业执照、企业银行账号等材料

办理流程:1、统计局认证成功申报规模以上工业。

企业提供营业执照、企业银行账号等材料。

3、工业和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请示上报。请款后将奖励拨付给入规企业。

主管部门:井冈山市工业和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6891521

九、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适用行业:全行业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井冈山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政策细则:对经国家认定(含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事项类型:即审即享

政策时效:长期

申报条件:在我市区域内注册、纳税,所申请奖励和补助项目在我市范围内组织实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中外合资企业须由中方控股。

申报材料:符合科技创新奖励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需提供认定或核准所获奖励的批准文件(批文)或证书等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符合科技创新奖励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需提供认定或核准所获奖励的批准文件(批文)或证书等证明材料,每年12月10日前向市科技局自主申报。市科技局于每年12月底前(当年来不及申报的可转到下年度,以批文下发日期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统一汇总审核,提出奖励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市财政局依据市人民政府批准意见进行资金拨付。

主管部门:井冈山市科技局

咨询电话:6891908

十、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适用行业:全行业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井冈山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政策细则:首次通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成功入库的企业,奖励1万元。

事项类型:即审即享

政策时效:长期

申报条件:在我市区域内注册、纳税,所申请奖励和补助项目在我市范围内组织实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中外合资企业须由中方控股。

申报材料:符合科技创新奖励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需提供认定或核准所获奖励的批准文件(批文)或证书等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符合科技创新奖励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需提供认定或核准所获奖励的批准文件(批文)或证书等证明材料,每年12月10日前向市科技局自主申报。市科技局于每年12月底前(当年来不及申报的可转到下年度,以批文下发日期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统一汇总审核,提出奖励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市财政局依据市人民政府批准意见进行资金拨付。

主管部门:井冈山市科技局

咨询电话:6891908

十一、获批国家级、省级重点新产品的企业

适用行业:全行业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井冈山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政策细则:对获批国家级、省级重点新产品的企业,分别奖励2万元和1万元。

事项类型:即审即享

政策时效:长期

申报条件:在我市区域内注册、纳税,所申请奖励和补助项目在我市范围内组织实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中外合资企业须由中方控股。

申报材料:符合科技创新奖励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需提供认定或核准所获奖励的批准文件(批文)或证书等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符合科技创新奖励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需提供认定或核准所获奖励的批准文件(批文)或证书等证明材料,每年12月10日前向市科技局自主申报。市科技局于每年12月底前(当年来不及申报的可转到下年度,以批文下发日期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统一汇总审核,提出奖励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市财政局依据市人民政府批准意见进行资金拨付。

主管部门:井冈山市科技局

咨询电话:6891908

十二、省级科技成果登记

适用行业:全行业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井冈山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政策细则:对经省级登记的科技成果,奖励0.5万元。同一项目获得多个部门认证的,只享受一次奖励。

事项类型:即审即享

政策时效:长期

申报条件:在我市区域内注册、纳税,所申请奖励和补助项目在我市范围内组织实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中外合资企业须由中方控股。

申报材料:符合科技创新奖励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需提供认定或核准所获奖励的批准文件(批文)或证书等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符合科技创新奖励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需提供认定或核准所获奖励的批准文件(批文)或证书等证明材料,每年12月10日前向市科技局自主申报。市科技局于每年12月底前(当年来不及申报的可转到下年度,以批文下发日期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统一汇总审核,提出奖励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市财政局依据市人民政府批准意见进行资金拨付。

主管部门:井冈山市科技局

咨询电话:6891908

十三、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

适用行业:全行业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井冈山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政策细则: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一、二、三等奖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获得省科学技术奖一、二、三等奖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同一项目分获国家奖和省奖的,按国家奖予以奖励。

事项类型:即审即享

政策时效:长期

申报条件:在我市区域内注册、纳税,所申请奖励和补助项目在我市范围内组织实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中外合资企业须由中方控股。

申报材料:符合科技创新奖励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需提供认定或核准所获奖励的批准文件(批文)或证书等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符合科技创新奖励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需提供认定或核准所获奖励的批准文件(批文)或证书等证明材料,每年12月10日前向市科技局自主申报。市科技局于每年12月底前(当年来不及申报的可转到下年度,以批文下发日期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统一汇总审核,提出奖励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市财政局依据市人民政府批准意见进行资金拨付。

主管部门:井冈山市科技局

咨询电话:6891908

十四、获批国家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适用行业:全行业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井冈山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政策细则:对获批国家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获批省级科技创新团队、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杰出青年人才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获批市级科技创新团队的企事业单位,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

事项类型:即审即享

政策时效:长期

申报条件:在我市区域内注册、纳税,所申请奖励和补助项目在我市范围内组织实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中外合资企业须由中方控股。

申报材料:符合科技创新奖励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需提供认定或核准所获奖励的批准文件(批文)或证书等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符合科技创新奖励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需提供认定或核准所获奖励的批准文件(批文)或证书等证明材料,每年12月10日前向市科技局自主申报。市科技局于每年12月底前(当年来不及申报的可转到下年度,以批文下发日期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统一汇总审核,提出奖励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市财政局依据市人民政府批准意见进行资金拨付。

主管部门:井冈山市科技局

咨询电话:6891908

十五、认定为国家、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众创空间、星创天地、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创新平台和载体

适用行业:全行业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井冈山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政策细则:对认定为国家、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众创空间、星创天地、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创新平台和载体的企事业单位,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和1万元。

事项类型:即审即享

政策时效:长期

申报条件:在我市区域内注册、纳税,所申请奖励和补助项目在我市范围内组织实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中外合资企业须由中方控股。

申报材料:符合科技创新奖励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需提供认定或核准所获奖励的批准文件(批文)或证书等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符合科技创新奖励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需提供认定或核准所获奖励的批准文件(批文)或证书等证明材料,每年12月10日前向市科技局自主申报。市科技局于每年12月底前(当年来不及申报的可转到下年度,以批文下发日期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统一汇总审核,提出奖励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市财政局依据市人民政府批准意见进行资金拨付。

主管部门:井冈山市科技局

咨询电话:6891908

十六、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适用行业:全行业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井冈山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政策细则: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

事项类型:即审即享

政策时效:长期

申报条件:在我市区域内注册、纳税,所申请奖励和补助项目在我市范围内组织实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中外合资企业须由中方控股。

申报材料:符合科技创新奖励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需提供认定或核准所获奖励的批准文件(批文)或证书等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符合科技创新奖励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需提供认定或核准所获奖励的批准文件(批文)或证书等证明材料,每年12月10日前向市科技局自主申报。市科技局于每年12月底前(当年来不及申报的可转到下年度,以批文下发日期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统一汇总审核,提出奖励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市财政局依据市人民政府批准意见进行资金拨付。

主管部门:井冈山市科技局

咨询电话:6891908

十七、对于首次入选的省级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

适用行业:全行业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井冈山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政策细则:对于首次入选的省级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首次入选吉安市级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

事项类型:即审即享

政策时效:长期

申报条件:在我市区域内注册、纳税,所申请奖励和补助项目在我市范围内组织实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中外合资企业须由中方控股。

申报材料:符合科技创新奖励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需提供认定或核准所获奖励的批准文件(批文)或证书等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符合科技创新奖励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需提供认定或核准所获奖励的批准文件(批文)或证书等证明材料,每年12月10日前向市科技局自主申报。市科技局于每年12月底前(当年来不及申报的可转到下年度,以批文下发日期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统一汇总审核,提出奖励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市财政局依据市人民政府批准意见进行资金拨付。

主管部门:井冈山市科技局

咨询电话:6891908

十八、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

适用行业:全行业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井冈山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政策细则:1.第一档: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在200万元以上(含 200 万元)500 万元以下的,补助6万元。

2.第二档: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在500 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800 万元以下的,补助8万元。

3.第三档: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在 800万元以上(含800万元)的,补助10万元。

事项类型:即审即享

政策时效:长期

申报条件:在我市区域内注册、纳税,所申请奖励和补助项目在我市范围内组织实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中外合资企业须由中方控股。

申报材料:按照有关规定,研发投入后补助项目资金原则上安排用于奖补给本辖区内研发投入总量较大、增幅较高,且相关国家科技统计报表质量较高的企业,企业获得该项资金用于从事后续研发项目、平台建设和人才团队培养等活动。未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规范企业研发辅助账和未按照要求填报《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607-1表)、《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607-2表)以及未在企业财务报表中归集反映研发经费支出情况的不予认定和补助。

办理流程:研发经费补助金额由规上企业每年6月10日前向市科技局据实申报。市科技局根据上级统计部门认定情况,在每年6月底前会同市财政局、市统计局联合审查和确认上一年度研发经费补助对象和金额,提出补助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市财政局依据市人民政府批准意见进行资金拨付。

主管部门:井冈山市科技局

咨询电话:6891908

十九、刻制公章准刻

适用行业:全行业

政策文件:井冈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公章的通知

政策细则:从2020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3枚公章(企业公章、财务章、发票专用章)

事项类型:即审即享

政策时效:长期

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基本条件要求;2、申报人员基本条件要求;3、申报限项基本条件要求;

申报材料:批准建制机关的文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单位介绍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营业用印章凭新办理的营业执照、身份证

办理流程: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户政窗口申请办理

主管部门:井冈山是公安局

咨询电话:6611510

二十、免费邮寄服务

适用行业:全行业

政策文件:免费邮寄服务

事项类型:即审即享

政策时效:长期

申报条件:仅限有机不动产证、营业执照

申报材料:提供个人信息即可

办理流程:行政服务中心文广新局窗口申请办理

主管部门:井冈山市行政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6891082

二十一、财园信贷通贷款

适用行业:全行业

政策文件:《财园信贷通贷款纳入融资担保体系操作细则》

政策细则:财园信贷通是指企业自愿申请,通过地方财园信贷通协调领导小组推荐,由合作银行独立审核,给予企业无抵押、低利率,1000万元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当贷款出现风险后,各级政府安排风险补偿金,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进行逐级分险,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财政金融政策。

(五) 单个企业仅接受一家银行的财园信贷通贷款。

事项类型:即审即享

政策时效:长期

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中小微企业规模类型划分标准;

2.技术有优势、产品有市场、发展潜力较大、企业、法人及实际控制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3.已具备正常经营条件;

4.上年度已缴纳税收总额达5万元以上(按国家政策享受免税或税收优惠的除外);

5.单个企业仅接受一家银行的财园信贷通贷款。

申报材料:1、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2、企业贷款申请意愿书

3、股东会(董事会)同意借款决议

2、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行业许可证

7、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8、企业股东简历

9、纳税凭证(前三年申报期上月纳税证明原件,所纳税额必须是在井冈山市所缴税额,并由税务部门盖章认定)

10、企业财务报表(前三年申报期上月财务报表,尽量提供通过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11、公司章程

12、市场监督局出具的企业信息表、变更信息表、公司股权及动产是否抵押证明材料。

13、房产局出具的公司房产及股东房产是否抵押的信息表

14、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公司土地是否抵押的证明

15、公司购置土地项目合同及土地证、房产证复印件或公司租赁场地经营租赁合同。

16、环保局开具环保证明

17、社保缴纳证明

18、公司简介

19、承诺书

办理流程:1、有意愿申请财园信贷通贷款的企业,向工业园、商务局提交“财园信贷通”申请。企业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

2、工业园、商务局组织财园信贷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企业进行贷前调查,并对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的合规性审核,审核后出具征信报告。

3、工业园、商务局组织召开成员单位召开财园信贷通领导小组会议,对企业申请进行审核。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将符合支持条件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开公示。

4、公示结束后,工业园、商务局向合作银行和吉安市吉庐陵担保有限公司出具推荐函,合作银行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批并将相关资料递交吉安市吉庐陵担保有限公司,吉安市吉庐陵担保有限公司按照见贷即保模式出具担保函。

5、贷款审批通过后,合作银行与申请企业签订贷款合同、与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签订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受吉安市吉庐陵担保有限公司委托,代理吉安市吉庐陵担保有限公司与申请企业签订委托担保合同、与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面签反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接着与市融担公司签订保证合同。

主管部门:井冈山市财政局

咨询电话:8972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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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吉安市井冈山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井冈山市21条惠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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